我二十几岁就开始发明并创,造新产品,这些年来,别人有时会把我说成是天生的发明家,既然我至今已得到三十多项专利权,我想我应该同意这种说法。
我不满牙医用那种怪东西替我的牙齿照爱克斯射线,于是发明了一种较舒适的口腔仪器,我不明白酒精饮料为什么会使人头疼,决意酿制一种较温和的伏特加酒,结果制出了SKYY伏特加酒,如今已成为美国最畅销的伏特加酒。
我的首项发明,灵感来自一次与朋.友马文结伴到一个度假牧场去玩。我们当时都只二十岁出头,同在纽约市布鲁克林区长大,听说那个牧场是邂逅异性的好地方,就慕名而去,并且费尽心机装扮成粗犷牛仔。
我穿上红色羊毛背心,斜靠在墙上,明知这样的打扮一点都不酷,却仍然设法装出个酷样。马文和几个女孩子聊得起劲,招手示意我过去一块儿聊。我离开那堵混凝土墙时,发觉墙上粘了些小绒球,是从我的毛衣脱下来的。
“莫里斯,你在看什么?”马文低声说,“快过来!”
真是无可救药。我没迷倒新结识的女孩子,反而给另—件事迷住了:墙壁竟能除去毛衣上那些讨厌的小绒球。
我暗忖,能粘住绒球的肯定是混凝土里沙晶的尖角。那么,我能仿照墙壁表面的结构,造出一种家用小工具吗?
我认为这样的工具对保养毛衣会很有用,比市面上卖的那些刷子要好得多。我念大学时读的是工程学和化学,便决定在家里实验。
我买了些粗布,在布面上喷上胶水和氧化铝晶体(即砂纸上那种东西),心想:“这可以使布面变得有点像混凝土墙壁般粗糙,应能抓住小绒球。”胶水干了之后,我把粗布包在木头上,轻刷毛衣,效果好极了。
下一步是申请专利权,以保护我这项发明。我的大学室友有个堂兄哈罗德是办理专利权的律师,我去请他帮忙。
哈罗德叫我不要期望太高,对我说:“你要知道,专利权的申请只有大约一成获得批准,当中又只有百分之一能投人生产,而投人生产的也只有五十分之一可能成功。你得心里有数。”
然而,我申请专利权获批准了。
现在我得设计一个更好的样品,日后就照样生产,拿去销售。我想,这东西必须有个价廉耐用的塑料把手。离开我家不远有刊、店,橱窗里挂着个塑料招牌,上面写明承造模子。我去那里问,店主说没问题,可以为我的发明制造个模子和原型,要价1200美元。
我去银行借钱,但找了几家都借不到,原因是我没东西可抵押。我只好去求妈妈帮忙,但她拒绝了:“别发疯!孩子,专心工作吧。”
我当时在做推销员,但从来不想替别人打工,便决心一分一毫地把这笔钱攒出来。我对自己的发明绝对有信心,且近乎固执。
八个月后,我终于请人造了个钢模,并开始琢磨包装问题。我到药店去了,仔细研究洗发水瓶和化妆晶盒子。
接着我为自己的产品写了简单的说明书;“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去掉毛衣上的绒球……”
我说服一位朋友与我共同创业,二人凑了50美元,请设计师为我们的产品设计包装。哗,样子很吸引人。
该为我的发明取个名字了。我本来想叫它做“脱球”,但大家都说c“你疯了吗?”后来我听从一个朋友的建议,取名“除毛衣绒球刷”。
下一个问题似乎不容易解决:如何可让这种产品在商店货架上出现?我的合伙人在图书馆里找到一份百货公司名录,附有联络人姓名和通讯地址。我发信给所有百货公司的毛衣部门采购员,信未有“沿虚线剪下”几个字,下面是张定购单。我们并随信附上除绒球刷的样品。不久,我们开始接到定单了,先是几十份,接着是几百份,几千份。
每把除绒球刷成本约14美分,批发价是40美分,商店零售价是98美分。我们很快就赚了20万美元,当年那可不是小数目。
现在除绒球刷仍然是赚钱产品,美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的杂货店、成衣店及其他店都有出售。
妈妈对我说;“我错了,但我很高兴。”我30岁生日之后,无需再为别人工作了。
(刘兆林摘自美国《读者文摘》中文版)2001年第10期)
(作者:莫里斯坎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