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拉动内需的语境下,如何尽快促进百姓消费成为各地政府部门的一大心事。于是,发现金、消费券、房贴,甚至发股票、外汇等各种各样的设想、做法相继浮出水面,引发了一轮又一轮的争议。那么,到底应当发点什么呢?我们不妨总结一下正方与反方的观点,让读者做出自己的评判。
发现金
背景资料:
上海市政协委员邢普“全民发1000元”的提案最近又得到了呼应。2009年1月21日,《证券日报》用整个头版的位置,再加A4版面的大部分位置推出他们的大胆建言:给13亿中国人每人发1000元红包,以刺激内需,提振经济。
这篇由该报社社长谢镇江和编委张亮撰写的文章中写道,给中国13亿人口每人发1000元,这不仅仅是扩大消费,也是熨平社会贫富差距,让人人真正分享改革成果最直接、最有效、最简单、最有力的办法。
实际上,发现金的行动已经开始。2008年东莞为应对物价飙涨,向本市19.9万名生活困难市民每人发放了1000元的“临时生活补贴”。2009年为了应对受金融危机冲击造成的村集体收入剧减,东莞市财政将再次发放2.3亿元“红包”,将人均纯收入未超过4700元的村分成4档进行补贴,户籍人均补贴分别为100元、150元、400元和600元。而就在春节前,中央政府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向7400多万困难群众发放90多亿元的生活补贴,更是将这一模式推广至全国。
正方观点:
“藏富于民”才能真正刺激消费,拉动内需,这种做法,国际上已有成功先例。按人发钱已经得到5位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专家的支持。就扩大消费需求而言,按人发钱要比乱投资效率高8~10倍。
对于困难群众而言,几百块钱可以过个好年,甚至可以解决一个月的生活费用。在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让百姓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体现了政府的一种责任。
将节省下来的公务开支惠及民生,可以借机革除政府部门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反方观点:
发现金不一定能起到扩大内需的作用,很多老百姓拿到这笔钱后,还是会存到银行里。中国老百姓不敢消费的最主要原因不是手头没有钱,而是出于对未来生活的担忧。不解决老百姓的生活保障问题,仅靠发现金的办法提振不了内需。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比如提高困难人群的就业能力,才是一种可持续性的帮助方式。补贴只是暂时性的。
发钱的做法过于简单了,目前,对贫困人群的界定还存在难度,管理能力也跟不上,这样做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最主要的是,不但给财政造成压力,还会陷入道德困境。
现在不少地方发“红包”仅仅圈定户籍人员。要知道,那些长年生活在当地的外来务工者,同样也受到全球金融海啸的影响,甚至比低收入户籍人员生活得更为困窘,他们更需要制度的温暖和社会的关怀。以东莞为例,在这个典型的沿海发达城市里,户籍人口只有l69万,而常住外来人口高达586万,平均每4人中就有3人是外来人员。在大大小小企业担当主力的是这些外来人员,当地全力打造的“世界制造业基地”,也是建立在这支庞大的外来务工人员队伍基础之上。此番只给低收入户籍人员发“红包”,把众多外来务工人员排斥在外,实属不该。
发消费券
背景资料:
2008年12月11日,在成都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成都市民政局率先宣布将拿出价值3791万元的消费券,发放给全市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城乡重点优扶对象。市政府还特别要求,各区(市)县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发放消费券改为发放现金和实物。
把发放消费券进行到底的则是杭州。在拿出1亿元给市民发放消费券之后,杭州市有关方面正在研究,计划推出旅游券、教育券、培训券等消费券。而从杭州市领导的工资、福利中切出10%以“消费券”的形式发放等方案也在研究之中。
正方观点:
发现金的话,很多人就会存起来,而消费券是有时间限制的,过了有效期之后,消费券就不能用了,也就是说所有的人都会把它用掉,这才是真正地鼓励消费。以杭州为例,截至目前,各网点回收的消费券超过了5000万元,在财政部门已经兑换了2500万元。统计显示,消费券对杭产家电企业的拉动最为明显,与去年同期(春节期间)相比,杭产家电企业销售增长均在50%以上,部分杭产家电甚至卖断货,有企业原本计划6月份才投入使用的生产线现在提前启用。而在大卖场,消费券的放大率约为2倍,超市约为1.3倍。特别是约有8.5万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受惠;如果加上余杭、萧山等地,约有20多万新杭州人家庭因此受惠。成都市民政局也表示,2008年年终发放的消费券转化为真实消费的比率接近100%。
此举可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放大消费券的乘数效应,达到刺激内需的效果。据媒体报道,为了更多地拉动内需,杭州接受消费券的商家也提供了一定比例的打折让利,例如使用消费券购买彩电冰箱等电器时,100元消费券可以当118元使用;到指定的旅游景点或电影院使用时,100元消费券可当120元使用。
反方观点:
目前发放消费券的地区基本是针对困难群体,并没有实行“普惠制”。对这些群体而言,发放消费券根本不是出于刺激消费的目的,也根本刺激不了消费,只是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而已。对于困难群众,政府直接发放补贴是文明社会应有之义,不仅应该在经济危机中,更应形成长效机制,无需假消费券之名。
能否刺激消费,值得探究。对高收入者而言,他们可能将消费券顺手给了收银台,搬点饮料或者小吃回家;而对于一般大众来说,更大的可能性只是减少百元现金的支出而已。这个挤出效应,不得不考虑。毕竟大家对未来的预期未变,消费也只是在总体上保持稳定,不可能因为100元消费券发生什么大的变化。
当前,不少地方政府在刺激内需上的急躁苗头已经再现,有些地方在刺激内需无效的情况下,竟然喊出了“消费就是爱国”、“买房就是爱国”等荒谬的口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过分夸大消费券的作用,可能会在公共政策上诱发地方政府偏题跑调,将主要精力放在“消费券”等短期措施上,追求一时的“快感”,搞刺激消费的“大跃进”。
在技术操作上难度较大。首先,政府指定消费券使用的商场,这有可能让民众产生“拿回扣”的感觉。众所周知,目前中国的“回扣风”已经相当严重,连政府采购也是概莫能外。政府采购这么多钱的消费券,监管部门如何防止交易中有可能产生的腐败?在某些地方,会不会又搞出“集中力量”支持某些企业发展的闹剧来?其次,如何确保不会出现仿冒消费券?在有些地区,辨识真伪基本靠目测,或者靠手感。一旦防伪技术并不高的消费券流入市场,仿冒消费券的出现将无法完全避免。最后,由于消费券发放的对象都是社会弱势群体,有些本身就是“小商小贩”,或者是“小商小贩”的主要客户。现在政府发放消费券,在一定程度上是抢走了“小商小贩”的生意,令“小商小贩”雪上加霜。
发房补
背景资料:
2008年12月,云南省开远市出台了《开远市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补助办法实施细则》:从2009年1月1日起到2010年12月31日两年时间内,只要是中国公民,到开远购买20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就可以享受每平方米100元或150元的政府财政补助。
在此之前,西安市出台了《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市民购买商品住房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规定从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对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分1.5%、1%、0.5%三个等级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
前不久,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发布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欲全面提振楼市。这些措施包括住房契税税率打5折、按揭抵个税、主城放宽外来购房者入户限制等。据称,上海、武汉、天津等地也已经或即将有相应措施出台:天津第一次明确鼓励外资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交易,上海酝酿出台购房退税、办理蓝印户口等“救市”措施,武汉则是购新房超50万元的外地人可入户中心城区。
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杨开忠教授近日表示,北京、上海等一些大城市也应该出台“购房落户”政策,以“刺激房地产市场需求,有效拉动住房市场消费”。
正方观点:
救楼市,是为了刺激内需,是为了保增长。在出口形势十分糟糕的今天,迫切需要拉动内需。在1997年至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我们就是靠内需渡过难关。住房消费对许多家庭来说是最重要的支出,如果能启动住房消费,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
目前,全球范围内除了美元的汇率在涨外,其余资产价格都在下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新政策能够提振投资者的信心,认为房产投资值得去做,那么住房投资就会被激活。如果听任楼市“跌跌不休”,则不仅是各级政府的严重失职,更有可能使我国步美国的后尘。救楼市,也是为了救银行,防止楼市中的危机转嫁给银行。房地产行业的持续发展对于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至关重要。如果开发商不能及时回笼资金,银行的放贷就存在收不回来的风险。
反方观点:
拉动内需只能拉动有效的内需,而“有效的内需”就是广大居民消费得起的内需。房地产市场要拉动有效内需,就要降到合适的价格,启动让70%的老百姓消费得起、有支付能力的住房市场才行,否则,靠房地产拉动内需的目标是不可能实现的。
房地产的下游产业有装潢、家具、家电等。因为大部分投资客购买房产是为了在更高的价位上卖掉,只有极少数用于出租,靠租金盈利,所以炒房客购买的房产对下游产业的拉动可以忽略不计。也就是说,只有自住性购买的房产才能拉动房地产的下游行业。救市条件下,特别是放松对第二套商品房购买的限制后,自住性购买的房产比例很小,所以救市对房地产下游产业的拉动是少之又少。在这本来已少得可怜的对下游产业的拉动中,又因为购房者的购房成本太高,使购房人在购房后的装修、购买家具家电成为奢望。那么,房地产对下游产业的拉动从何而来?
“购房落户”的背景,主要是政府为解决城市商品房积压而不得不打开的一线城门。这一线城门能够开多大、敞开多长时间,最终还是取决于城市人口、环境和资源的承受能力。一直以来,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就苦于人口总规模的快速膨胀,其本身固有的经济、社会问题已经足够繁难,又有多大余地纳新?
大城市户口不仅仅是个身份,它意味着以后在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一系列优惠。如果“购房落户”的观点得以实施,那么就可以看到,大批有钱人以买房为名,获取本该属于市民的优惠,获取政府给予普通百姓的政策照顾。这对于已经有城市户口的人是不公平的,对于那些在城市辛苦打拼多年却无力购房的外地人来说,更不公平。
用财政资金补贴购房者,这一政策具有“特惠”而非“普惠”的性质,对不购房者来说有失公平。特别是政府拿纳税人的钱救房地产商,刺激购房需求,阻止房价下跌,与中央调控政策背道而驰,这样是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
结束语
当前,内需不振对经济复苏的影响不言而喻。在笔者看来,当政府为拉动内需真金白银地投入财力时,我们有必要在财政上做点“减法”:一减行政办公经费,二减公款挥霍,省下的钱用于拉动内需绰绰有余。
总之,全民共享发展成果,通过公共财政支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注定是一种长期的、循序渐进的综合福利工程,急躁不得。中国的消费问题,根子在民生保障的残缺,采取头疼医头的手段,回避问题的核心和关键,很难期待有什么突破性的进展。只有通过加大投入,提升各项公共福利水平,以公共福利来实现全民共享,才是理性、公平的路径选择。
(严 俊摘自《中国青年》2009年第6期,黎 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