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入世周年关键词

  2001年,尚未跨过WTO门槛的我们面对前方未知的路途,有几分兴奋,有几分迷惑,有几分担忧。而今,当身处世贸大家庭中的我们刚满一周岁之际,我们终于可以坦然面对,机遇并不像预想的那样铺天盖地,冲击也不是那样无可抵御,一切都只是随着时间的巨轮向前移动,平静但无法逆转……
  
  反倾销:痛苦到快乐的嬗变
  
  2002年8月30日,福建三家企业在加拿大提出的挡风玻璃反倾销指控中获胜。11月15日,中国10家苹果汁制造商在一桩浓缩苹果汁反倾销案中获得“零税率”的胜利……入世一年间,这样的报道已经屡次见诸报端。
  据有关数据统计,2002年上半年,中国是遭遇反倾销指控最多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共有16宗反倾销调查将其矛头指向中国。而自1979年欧共体对中国提出第一例反倾销调查案以来,截止到2002年10月,中国出口产品遭受国外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数量共达501起,涉及出口产品四千余种,累计影响金额约一百五十亿美元到一百六十亿美元。可以说,中国已经成了外国反倾销调查的“重灾区”。
  1979年中国被当时的欧共体提起第一宗反倾销诉讼时,中国企业对反倾销几乎没有了解,更不懂如何正确应对的情形,如今的中国企业在依靠法律手段应对反倾销调查方面已然焕若新生。据统计,目前,中国出口商品反倾销诉讼的绝对胜诉率已经达到37.5%,同时,企业应诉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在美国、欧盟的应诉率已经达到100%。
  而11月1日,《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的正式实施表明中国政府在对待反倾销诉讼方面的立场日趋成熟,对规则的运用也不再陌生。与此同时,在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调下,钢铁、汽车和化工等重点行业,同时也是反倾销的主要受害者和主要“被威胁者”已经建立了预警机制。
  更主要的是,中国企业在国外反倾销诉讼的摔打中已日渐成熟起来,它们不但敢于应战,而且还学会了用反倾销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11月4日,外经贸部发布2002年第43号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并决定对被调查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这一裁决表明,中国公司成功打赢了中国入世后第一个针对外国公司的反倾销官司。
  11月26日,外经贸部正式公布了对于原产于韩国、日本、美国和芬兰的进口铜版纸反倾销的初裁决定,中国企业在反倾销方面又赢了一仗,而国内铜版纸生产厂商所面临的生死存亡的考验终于得以安然度过。
  在反倾销方面,国内企业由初期的痛苦走到今天的快乐,这种嬗变在一定程度上其实正是中国入世一年的写照。
  
  银行:贴身肉搏
  
  对于那些对中国市场早已虎视眈眈的国外银行来说,中国入世使它们终于可以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了。
  虽然有很多人甚至包括金融界人士认为,受业务范围有限的影响,国外银行要真正进入中国市场尚有待时日。因为根据我国银行业开放的时间表,入世后第一年外汇业务向外资银行全部开放,人民币业务只有上海、深圳、大连、天津4个城市开放。但事实给了他们当头一棒。
  3月份,南京爱立信熊猫移动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提前偿还了中资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等共计19.9亿元的贷款,转向花旗银行贷得了同样数额的巨款。
  爱立信倒戈事件给国内金融界带来的震动是毋庸讳言的。一个合作多年并且效益极优的企业瞬间转投外人,这其中的教训足够国内的各大银行好好总结一段时间。
  而这一事件还仅仅是个引子,外来的和尚们虽然面临着种种限制,但它们却各施其能,打出了新的天地。和中资银行相比,外资银行缺少布满大街小巷的营业网点,但是它们却有众多的高级金融人才、不断创新的金融产品和优质的服务。
  外资银行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和积累,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理财专家,开发出了一些成功的理财产品,并设立了一些专门机构提供理财服务。而中国银行业的理财服务才刚刚起步,还只是停留在代理国债、销售基金等初期层面,真正意义上的理财服务并没有开展。
  网络银行同样是外资银行的强项和中资银行的软肋。由于受安全性、网络建设、认知程度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国内银行开展实质性网络银行业务的分支机构只有五十余家,企业与个人客户仅有1000万户。
  8月份,东亚银行获准开设网上银行业务。紧接着,9月份汇丰银行又拿到了批文。国外银行进军这一市场的战鼓已经敲响。
  国内银行在震惊的同时,迅速作出反应。浦发银行杭州分行迅速地推出“公司金融VIP服务模式”,圈定自己的首批重点客户。随后,民生银行接连推出买方付息票据贴现、外汇票据买断、保理和民生集团网四大新业务品种。“二八定律”、“产品创新”、“高端客户”、“差别服务”……成为银行业最火热的用语。
  在吸取教训、加速产品创新的同时,国内银行将反思的目光汇聚到制度创新和经营理念的转变上。更重要的是,入世一年来,我国已有几家银行在股份制改造之后上市发行股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问题也已经被提到议程上,而它们在上市后,就不再拥有政府部门的行政色彩,成为真正的拥有现代化制度的企业。这对于它们在未来激烈的中外银行竞争中取胜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零售:要么奔跑,要么死亡
  
  如果说各大外资零售巨鳄在刚刚进入中国市场的时候还有些水土不服的话,那么,在中国入世的第一年里,它们已经渐渐熟悉了中国这个市场,并呈现出井喷式发展的势头。
  作为最先进入我国零售市场的急先锋,家乐福在中国的第30家店铺“十一”前夕落户广州;与此同时,李嘉诚旗下百佳超市内地最大的购物广场落地广州。
  官方统计显示,2002年上半年,由中国政府新批的合资零售企业有8家,外方投资者分别是法国家乐福公司、法国欧尚公司、日本吉之岛公司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统一集团、香港特区的华润集团等;店铺总数为28个,其中80%是面积逾8000平方米的大型超市。而值得注意的是,这其中家乐福、欧尚、吉之岛不仅已在东部地区站稳脚跟,而且开始进入迅速扩张阶段。
  入世之初,中国对于外资零售企业进入中国的店铺数量有明确的数量限制——30家。但目前,沃尔玛、家乐福等公司在中国零售店铺的数量有突破底线的趋势。
  在中国市场上,跨国零售巨头们在大卖场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并延伸至存储出售大量低价商品的超级市场。大卖场汇集了大量可供选购的低价商品,这对于对品质要求很高,同时对价格精打细算的中国消费者而言可谓量身打造。在2002年的前9个月里,家乐福公司中国业务的收入为9.04亿美元。
  中国政府相关部门认为,外资零售商在中国的发展与以往相比并没有多大的变化,而对于为数众多的中国本土零售企业来说,它们面临的压力并不小。在气势汹汹的外来军团面前,它们目前所具备的主要优势是拥有广泛的商业网点基础。如果与之相比经营管理并不占优势的中国零售企业不能抢占更多的滩头阵地,并在经营管理方式方面做出调整的话,其竞争优势能够保存多久仍未可知。而外资渐进的进入过程,正是中国零售企业寻找战机的最佳空间。
  要么奔跑,要么死亡,有人这样评价中国零售企业未来的前景。
  
  跨国并购:围城之争
  
  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中的这两句话恰到好处地概括了中国入世一年来企业跨国并购的现状。
  从世界经济发展趋势来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跨国并购是各国利用外资最主要的方式。中国入世后,随着投资相关法规的调整,国内企业已经被推到跨国并购的边缘。
  从目前跨国公司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行业来看,主要集中在汽车和通信两大生产性行业中,一些具有相当知名度的跨国公司将成为并购舞台上的主角。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金融、保险、电信、旅游等服务性行业也将成为外资觊觎的重点。据悉,汇丰银行等国外金融巨头已经有比较明确的并购目标。
  面对跨国并购,压力最大的是国内一些有实力或者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它们已经建立了市场渠道和供应链,如果企业预期效益不够理想,最好现在就作好各方面准备,否则难以逃脱被外资兼并的命运。
  当外资并购在中国市场上进行得热火朝天之时,部分中国企业也不甘落后,勇敢走出国门,到海外市场进行并购。以万向集团为例,目前该集团已经并购了国外16家企业,并涉足了海外金融保险业。
  比万向在海外市场上的动作更有震撼力的是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2002年初,中海油斥资近六亿美元,收购了西班牙国家石油公司——瑞普索公司在印尼的部分油田资产。这桩中国企业规模最大的跨国并购项目,使中海油成为印尼最大的海上石油生产商。
  毫无疑问,一批拥有一定技术经济实力、熟悉国际化经营管理、适应国际市场激烈竞争需要的企业,特别是已经在海内外上市的公司,它们将成为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主力军。而中国的入世无疑为这些公司“走出去”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知识产权:悄悄改变的脸
  
  长期以来,尤其是在某些领域,中国在外界眼中是一个十分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在国际知识产权联盟的有关文件中,中国一直是重点观察对象,而在美国软件与信息产业协会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提交的,针对那些“不能有效地对版权进行保护或为以版权为基础的美国公司和个人设立障碍以阻止其进入公平自由的市场”的国家列出的“黑名单”中,中国被提名为“306条款观察对象”,这意味着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将根据贸易法第306条观察中国是否遵守有关版权与执行保护版权的双边承诺以及是否遵守开放市场的承诺,如未能遵守将立即实施贸易制裁。
  甫一入世,中国DVD行业就遭遇了知识产权之争。我国出口到欧盟国家的DVD产品被当地海关扣押,其原因是没有获得知识产权认证。随后,6C联盟向我国DVD生产企业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在限期之前与之达成专利费交纳协议。
  “DVD专利费”事件给国内有关部门和企业敲响了警钟。可喜的是,有关部门已经开始行动。在立法方面,《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的修改一直在进行,《专利法》的实施细则,《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的实施条例都要按计划出台。计算机软件条件也作了修改。作为立法的补充,一些行政部门(包括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还颁布了一系列行政法规和临时通知、文件,比如集中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而中国在入世后,对于知识产权的普及教育是举世公认的。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个具体任务就是,每年拿出一笔专项经费进行强化普及和宣传。除了政府出资,市场也自发地办了很多知识产权(包括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培训班。
  除此之外,中国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也加大了力度。中国各级法院都规定了专门的审判厅来受理有关知识产权的案件,并对相关法官进行专门培训。
  更令人欣慰的是,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在逐渐增强,并开始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利益。在入世后第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澳大利亚化工企业集团奥瑞卡公司提起的有关www.chemnet.com(化工网)域名所有权的诉讼中,由于应诉方——杭州中化网络公司的答辩有理有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终裁决此域名归中方所有。中国企业的这一胜利具有标志性的意义,它意味着中国企业可以把握入世后的游戏规则并通过游戏规则获胜。
  (张佑勤摘自《环球》2003年第1期)
(作者:贺 萌 何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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