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战


  那是我们第一次约会。那个后来成为我丈夫的男人,那个我叫他艾德的男人,来到之后才几分钟便又站起身来,离桌去洗手。我觉得此举动很可爱。他就像一只小浣熊,吃东西之前要先在溪边弯身清洁自己。但我同时也觉得这行为有点怪怪的,因为我从来不会想到在吃饭前要洗手,除非,譬如说,我曾经整个下午挖煤,或操作印刷机。
  在那次晚餐中我做了件蠢事,竟然跟他谈论我对浴巾的看法。我认为浴巾没必要洗得太密,因为你使用浴巾时,身体应该已洗干净。
  我们俩都觉察彼此间在卫生方面态度分歧,而为了不想令对方感到不自在,两人在相处的头六个月都一直把自己的真面目掩藏起来。艾德没有告诉我,他每次搬家都要把新居的马桶座圈换掉,因为“不知道在那上面坐过的是什么人”。而当日他见到我用擦柜台海绵洗碗、用洗碗海绵洗浴盆,也什么都没说;我现在已知道,在他看来,我那样做无异于生化恐怖袭击。至于我,如果我不小心让食物掉到地板上,我当然不会把它捡起来再放到口里,却也只是会把它扔掉,再随便抓起块海绵,将地板上弄脏了的地方擦干净。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渐渐露出真面目,卫生战随之爆发。那其实是一场感觉之战。在艾德眼中什么东西都很不干净,我却没有同感。我们像许多正常夫妇一样,不但不肯互谅互让,更尽自己所能去惹恼对方。我在床上用牙线剔牙缝,又直接从橙汁容器喝橙汁。
  艾德坦言不喜欢我穿他的浴衣,因为我会穿着它坐在马桶上。“它不会沾到水的,”我抗议。不过,如果把腰带算作浴衣一部分,我的话其实并非全对。“那不是关键,”艾德说。他认为,任何东西一旦碰到马桶,即使只是碰到已盖好的马桶盖(我常在早上把它当做梳妆台),便立即变得肮脏,应受卫生法所管制。一天傍晚,我们终于在附近一家餐馆摊牌。艾德洗手之后回到餐桌旁,我对他说,他没有合理的理由要那样做,除非他打算自己做食物,再让食物在室温下搁三四个小时才吃。我又想起了最近在工作过程中得知的一件事:浣熊吃东西前不会先清洁自己。野生动物专家戴维·麦卡洛说,浣熊在溪边弯身并非清洗自己,而只是在处理食物;就算旁边没有水,它也会那样做。专家认为,“这与触觉有关,浣熊的手掌极敏感,浣熊不过是要感觉食物在手掌中来回移动,藉此满足自己的需要。”
  我把这番理论告诉艾德,只见他勃然大怒,一副像是想把我和麦卡洛教授掐死的模样。我循着他的目光望过去,发现了他无名火起的真正原因:餐馆的厨子。那厨子把右手塞进了左胳肢窝,一面心不在焉地搔痒,一面喊出我们所点的菜,准备下手污染艾德所点的大比目鱼。“那没什么大不了,”我说,“他身上穿着衬衣呢。或许他的手掌也非常敏感,正在让他满足某种需要。”艾德说我荒唐,我说他不正常。他说得对,我也说得对。我们决定以后互相迁就,这样两人合起来就成为既不荒唐又正常的佳偶,至少和浣熊相比是如此。
  接着,艾德做了一件令人非常感动的事:他探身过来,亲吻了我的手。我们俩都知道,那手在前一天晚上清洗之后,一直没洗过。
  (刘云摘自美国《读者文摘》〔中文版〕2002年第12期)
(作者:玛丽·罗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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