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son是我在警校实习期间的督导警官。1992年的夏天傍晚,我奉命到洛杉矶市警察局西南分局报到。有个身着制服披着一头金发的小姐出来迎接我,我问她哪里可以找到Henson警官。“你已经找到她了,我是Melissa Henson。”她一边三下两下将她的头发盘起一边对着我说。
我当时心里极度不安,我想象中的Henson警官应该是个身高1米80以上,威风凛凛的家伙。没料到此时站在我身边的却是一个比我还矮半个头的金发女郎,我不明白局里为什么指派一个“女新闻发言人”类似的角色来做我的督导,说得刻薄点,我觉得让她去做扫黄组的诱饵也许更合适。
好不容易听完当值警长的任务简报,我便迫不及待地同她一起前往巡逻车。能坐上全副武装的警车是我多年来梦寐以求的一件事情,此刻终于实现,让我兴奋不已。她开启车锁后我立即打开副驾驶的门坐了上去。“年轻人,给我下来!”她对我大声喝斥。“这是你离开学校后的第一堂课,在你坐上这部与你同生共死的警车前,你必须学会关心它,确认它的每一个部位,每一个零件都处于正常状态。”我万分尴尬地下车环绕警车一周,检查了轮胎、头、尾灯、警灯等部位。然后她开启了车载无线电,随着一声刺耳的警笛我们上路了。
素称全美三大暴力犯罪城市之一的洛杉矶到处都隐藏着危险,尤其是我们所巡逻的西南区更是治安败坏,各种犯罪应有尽有,层出不穷。
“看到前面那部蓝色的福特野马了吗?”Melissa突然打破了沉默,“检查它的车牌号码,我怀疑那是一部报失的车。”我在车载电脑上输入了那部车的车牌号码,结果立即显示在屏幕上,那部汽车在几个小时前报失。“哦,上帝,你怎么看出来的,简直太神奇了!”正当我对她表示崇拜的时候,她大喝一声“Shutup”让我闭嘴。“用无线电告知中心我们正在拦截盗窃车辆,车上两名男性,可能持有武器,要求紧急频道保持畅通,增援单位待命。”我按照她指令操作的时候,她启动了警灯和警笛,那部车马上停靠在公路旁边。
我刚打开车门,想冲下去来个人赃俱获,又换来一声“滚回来”的怒吼,我被她吓得不知所措。她先用探照灯将前面车身照亮,然后命令我配合她同时开启车门并且拔枪对准车内的两名嫌疑犯。“你瞄准了哪个?”她问我。“左面那个开车的!”我大声回答。“笨蛋!你在右面,应该瞄准右面那个!”她愤怒地指责我。她接着用高音喇叭命令两名嫌疑犯将各自的右手伸出窗外,用左手开门,脸朝下双手抱头趴在地上。一切就绪后她掏出了自己随身携带的手铐,并且要求我把我的那副也给她。“可以让我来吗?”我小心翼翼地问她。她理都没理我。
在我持枪保护下她麻利地给他们戴上。“我告诉你,”她说,“我之所以怀疑那部是被盗车辆,是因为车里有两个男人,两个男人不应该这个时候还一起兜风。有时候是灵感,更多的时候是经验。”“还有,”她接着说,“别把这里当成警察学校的课堂,你可以随时随地提问发言什么的,尤其是在紧急状况下最好的方式就是闭嘴和执行我的指令,除非你不想活,我是指你刚刚莽撞的举动很可能让你送命,这样会影响到我晋级。”
那天晚上Melissa对我的态度使得我初次执勤的兴奋荡然无存。她告诉我在过去的五年中她曾失去过两个搭档,一个因公殉职,一个因严重酗酒而被辞退。
一个深夜,我们奉无线电指令前往协助另外几个单位处理一个电话举报。报案者声称当地发生了枪战。碰巧我们离现场很近,再加上Melissa熟悉道路,结果我们赶在了其他单位之前到达了现场。我们将车停在打电话报案公寓前30英尺处的一个黑人聚居区,街道又窄又黑,路灯已经全部被帮派分子练了枪法。“这里太安静了,我感觉有点不对,”Melissa轻声说。我当时紧张地差点忘记了呼吸,慌忙从座位旁边取出了成力更大的来福枪并打开了保险。
对面是一幢四层公寓,每个窗户都漆黑一团,只有一些人影在晃动。Melissa两只眼睛一直紧盯着那幢公寓,突然间她大声命令我下车,我慌忙开门逃窜。就在同一时刻枪声大作,很多颗子弹呼啸着从我的耳边飞过打在车身上,到处都是飞起的碎玻璃和火花。我趴在草坪上动也不敢动,Melissa不知何时扑到了我的身上,她一手持枪一手用对讲机向中心呼救。几秒钟后四周又恢复了平静,伴随着由远而近的警笛是很多雪佛兰警车引擎的轰鸣声和轮胎磨擦路面的尖叫声。我们在习习夜风中趴着,我在她下面,她在我上面。“年轻人,怎么样,第一次经历枪战吧?”她笑嘻嘻地凑到我耳边问我。“是的长官,也是第一次这么让一个女人趴在我身上。”我为了掩饰刚刚的惊恐假装幽默。
第二天我们休假,Melissa提出一起去Santa Monica海边玩。我们先在海边的购物街逛了一个上午,晚上我们泡在海边的一家俱乐部里喝啤酒。她坚决要求采取AA制,我买两瓶喝完后她再去买两瓶,周而复始,不知道喝了多少。临近俱乐部结束营业的时候响起了一首节奏悠扬的音乐,她把手伸给我问我:“可以吗?”“遵命长官!”我回答她。然后我们相拥在黑暗中。
“其实,”Melissa凑近我耳边轻轻说,“别以为我昨天是在保护你,我本来想跑得更远点,只是不小心被你绊倒摔在你身上而已。”“那你为什么觉得我是一只羊,是嫌我不够‘勇猛’?”我深情地问她。她一本正经地注视着我的眼睛说:“你的嘴和脸全部埋在草丛里,不是羊是什么?”说完后地哈哈大笑。“遭遇枪战时一定要远离警车,没有比黑白两色更明显的目标了。”“寡不敌众时千万不要逞强,迅速撤离现场是最好的选择。”“就算是有人放了个响屁你也应该马上趴倒在地,你有很多拿勋章和晋升的机会,而命却只有一条。”
Melissa作为我的第一个督导警官教会了我很多在警校里未曾学到的东西,而这些往往是一个冲在第一线的警察最宝贵的经验。这种经验至关生死,对我日后的警察生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你做警察后有过噩梦吗?”一天休息的时候,Melissa喝着一杯咖啡坐在警车的引擎盖上问我。“有过,”我回答她,“而且这个噩梦从我没做警察的时候就开始了,我经常梦见自己置身于枪战中,然后子弹打光,接下来只好眼睁睁地看着那些歹徒冲上来把我干掉。”我边说边给她看我的子弹袋,“我身上不会少于三个备用弹夹。”
“其实你根本就没有机会用那么多子弹,”她轻描淡写地说,“真正遭遇枪战的时候往往还没等你拔枪就有一颗子弹打穿你的头了。”“那该怎么办?”我忧心忡忡地问她。“别怕,尽你最大的努力活着。”她晃动双腿微笑着对我说。
Melissa一向身先士卒,我们在执行各种搜捕和通缉令的时候她总是率先破门而入,跑在最前面,有时候跑得比特种部队还快。冲在最前面的人意味着承担最多的风险,尤其是在警匪双方极度紧张的情况下不但可能最先被歹徒击中,还有可能吃进后面自己人误伤的子弹。我们执行任务的时候她对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Cover me(掩护我)”。
这两个单词分量很重,每当我听到这两个单词的时候精神就高度紧张,握枪的双手汗水直冒。这两个单同代表一种信任,一种生与死的信任,这种信任会让我暂时忘记呼吸,努力地睁大眼睛去搜索任何一个除了她以外在移动的目标。
如果有任何一件事情改变了我,我相信就是我从事的警察这项工作,我知道无论现在还是将来都无法有这么一份工作能与那一年的警察生涯相比较。我不是说通过成为一名警察我人格获得了提升或者灵魂得以净化之类,我甚至没有变得比不是一名警察前更勇敢。我必须坦言直到今天我对死亡还带有恐惧,如果此时此刻有谁拿把枪对准我,我保证还是会被吓得大汗淋漓,颤栗不已。
其实,我心里非常清楚,就如同Melissa在我第一次遭遇枪战时趴在我身上掩护我那样,那是她分内的事情,她必须这么做,因为她是我的实习督导警官,保护我的安全是她的职责。包括她不顾一切率先冲入什么地方一样,那绝不是因为她想通过牺牲自己生命来换取什么勋章或做一名被媒体大肆宣传和哀悼的英雄。没有人愿意死,也没有人会傻到那个地步。她之所以那么做只不过是因为她不做就需要其他入来做,她不冒险就得有其他人去冒险。说白了,这其中并没有什么特别或者伟大之处,这是任何一名警察所应该付出的责任与代价。
就像Melissa曾经对我说过的那样:“别怕,尽你最大的努力活着。”这句话我一直记得,尤其是在我面临挫败,失望,和极度沮丧焦灼的时刻,我总是会这么告诉自己:我经历过最糟糕的事情,还有什么事情会比这个更糟糕。
我曾经在不少场合被比我年轻的人们提问:如何忍受磨难?如何坚持不懈?我觉得最直截了当的答案就是:“做一名警察或者军人去经历一回生死吧。”对于我自己来说这确实使得我视野开阔,性格坚强,使得我不轻易地去放弃什么,凡是认准了的路就一直走到底,使得我不会自己制造烦恼然后再去逃避烦恼:更重要的是,做过一名警察使得我时刻准备应付各种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而且不给自己后悔的余地。打个比方,就如同一名持枪的歹徒即将对我扣下扳机那样,我绝不可能对他说不行不行,这次不算,等我做好准备后再重来一次。
就好像做一名警察那样,你必须作出最坏的打算,时时刻刻准备承担各种风险,而且很多时候命运不会给你思前想后的机会,一旦你作出决定后只有全力以赴,纵使输了也不能怨天尤人。
我的实习期在两个月后正式结束,我们告别的时候Melissa给了我一个热烈的拥抱,地说她会一直记得与我共同出生入死的那段时光,并且为有一个“好搭档”而深感骄傲。我除了对她表示感谢外找不到任何可以说的话,我一直想找个机会报答她,譬如在某个危急的时刻为她挺身而出,遗憾的是一直没有这种机会。
(周小燕摘自《齐鲁周刊》2001年第31期)
(作者:朱威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