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皮靴子

不久前,还有好记性的同事问我:“怎么,不穿你—那双宝贝靴子子?”
  是啊,为何不穿了?我也问自己。
  去年秋天,我给自己做了一回大主,买了平生最贵的一件东西——一双小羊皮靴。不错,这双皮靴是货真价实的名牌——“joy andpeace”,西班牙小羊皮,价值1200余元。
  我崇尚简约,一直渴望有一双这种风格的漂亮皮靴。那天,我选择了一家最好的商城,铁定心要满足一下自己。从下午转到傍晚,终于倾倒在“joy and peace”的那双小羊皮靴面前。那双鞋实在太可心了。靴子的高度几近于一双冬短袜的高度(理想的高度),皮质细腻,富有光泽,造型秀气,鞋跟是当午正流行的四方跟。整双鞋无任何装饰,显得简洁大方,穿上舒适轻便。我有些爱不释手,站在镜子前照个不停。一问价格,妈呀,将吞掉我半个月的薪水!
  我试图说服自己改变主意,就去试其他的鞋,不料越试越觉得惟有它好。我深知“大局已定”,却又含不得立即掏钱,便拿着靴子问东道西。好脾气的售货小姐始终笑容可掬,细心解答,并不逼我抉择。客人走了一批又一批,我不好意思再磨蹭了,终于付款,那一瞬间竟然觉得自己做了一件了不起的大事。
  穿着靴子惬意地步入公司,心情就像四月的风筝。我“大出血”的消息不胫而走,一些同事好奇地围过采叽叽喳喳: “大手笔哦!” “哇,一千多!其貌不扬嘛!” “你不懂,这才叫名牌!表面上看起来不怎么样,实际上连针脚都很讲究!”
  人靠衣装马靠鞍。理想的穿着会让人倍添自信,哪怕这种“理想”是多么地自以为是。穿上靴子的我走路更轻,笑容更多了。同时。对靴子的呵护无微不至。下班路上,我低下高贵的头,极力避开地上的石子或杂物;坐公交车时,再不肯去挤,一副淑女状;一回到住处,就忙着上鞋油、擦靴子。我开始埋怨街巷里横陈的小摊,埋怨那看起来永远都在翻新的马路,还埋怨行色匆匆的路人“不长眼晴”。我第一次发现,其实我也有这么多的抱怨。
  人算不如天算,一次不小心撞了一下,娇贵的小羊皮靴蹭破了一小块皮,我心疼了好几天。
  不知不觉中,这双靴子主宰于我的心情,成为心头的累赘。
  一天,没留心心灵气预报,路遇瓢泼大雨。如果踏雨前行,这靴子肯定“泡汤”。当机立断:赤足跑步。靴子脱下来了,被抱在怀里。不习惯赤足走路的我被硌得难受极了,更不幸的是,快到家时,一脚撞在石头上,脚拇指肿了。血於在指甲盖里。
  浑身湿透的我一瘸一拐回到家,再没心情擦什么靴子。这双靴子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不顺眼。我蜷在沙发里,瞅着东倒西歪的靴子问自己:到底是我重要还是鞋重要?到底是该我护鞋还是鞋子护我?我惊觉,我已被束缚多时!而归根结底,是我尚未到挥霍名牌的时候,我不可能像别人那样洒脱地说,“名牌”坏了,再买就是。
  第二天,我换上了冷落多日却倍感亲切的旧皮鞋。我又可跑可跳了,高兴的时候,还可以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踢着小石子前进。我找回了“走”的自由。
  那双小羊皮靴被长久地打入了“冷宫”,尽管错不在官。除了把它束之高阁,我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或许,成应该视之为普普通通的皮鞋,去穿它,穿坏了,就扔。
  (林新摘自2001年1月29日《羊城晚报》)
(作者:何 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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