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尊严

我对爱情的理解很实际,就像我这个人很实际一样——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生儿育女,相伴一生,不就是这么回事吗?
  经过这几年的风波和沧桑,我才知道,平淡而实际的婚姻也很难得到,像一些人追寻惊世骇俗的婚姻一样,充满辛酸和坎坷。
  1995年,我高中毕业,考上了一所农业院校。当时我家里很穷,因为哥哥超生,母亲辛辛苦苦养的几只鸡娃也被村支书用脚踩死当下酒菜了。别说学杂费1500元,150元钱也没有。在苦水里泡大的我对磨难已经习惯了,揣着一纸通知书就去了学校。我向学校申请了贷学金,而没有申请贫困助学金。我不愿意看到别人的怜悯,我要与别人—‘样平等地生活与学习。
  到校不久,我就收到了家里的信。信中说邻村有个刚退了婚的姑娘想与我订婚,不要彩礼。我们那儿的彩礼很重,一般需七八千元钱。因为拿不出彩礼,我一直没订婚。父母很不安,常常说一些对不起我对不起蒋家祖宗的话,使我很心痛。既然有不要彩礼的好姑娘,就订了吧,了却父母一桩心愿,医治他们一块心病。我往家里回了封信,说我对这桩婚事没有什么意见。很快,我收到了那个姑娘的回信和一张200元钱的汇款单。原来,那个姑娘的父亲是个屠户,很有钱,他在汇票的附言栏内很大气地说:以后你的花费由我来供。我把汇票退了回去,并写信声明:我与你女儿订婚与钱无关,我不接受任何人的施舍。
  我在学校里加入了篮球队,一个月补助的200元钱够我花销的;我又利用周末搞家教,挣的钱慢慢攒着准备还贷款。我的生活很清贫,也很充实。
  春节回家,村邻都说我攀了个富亲戚,以后花钱不愁了。我对这种话很反感。接着我又听到传言说我花了钱还嘴硬,人家都说已给我寄了2000元钱了。我就去了她家,跟她父亲说:“您不要在外宣扬我花了您的钱,我与您家女儿订婚绝对与钱无关。”她父亲说:“你和我成亲戚,不就是图钱吗?你是大学生,我女儿是农民。”还让我说什么呢?为了维护我人格的尊严,我选择了退婚。
  这段姻缘就这么简单,没想到那个姑娘竟然自杀了。更要命的是,她留下了一封遗书,说是因我而死。最后经过很多人的说合,我又贷了2000元钱的贷款赔给她的父亲。这件事才算平息了。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我精神上压了个沉重的十字架。
  1998年,我毕业后进了县城的一个文化部门工作。经人介绍,我与琳认识了。琳是一位初中教师,长得也不错。那年我23岁,她24岁,都到了结婚的年龄。见了几次面,我们就商量着结婚的事宜了、有了工作,再结了婚,这辈子不就安安定定地过了吗?可琳的父亲,一个机关的科长,非要让我在县城里认个干爸爸不可,说到结婚时让干爸爸出场体面。我有亲爹亲妈干吗要认个干爸爸?我爹妈盼我结婚眼都盼直了,难道我结婚时不让他们露面?我问琳的意见,她说听她爸爸的。这婚姻也只有泡汤了。可泡汤也很难,我们县城里阴盛阳衰比例失调,有学历有工作的未婚男青年少,况且琳24岁,已过了谈婚论嫁的最佳年龄。但我绝不能与一位歧视我的家庭,歧视我的父母的人结合。琳的父亲要挟我:你小子不按我的要求办有你好看的。好看就好看吧,我与琳断了关系。我在县城里没有任何后台,琳的父亲多;少有点人事圈子,没过多久,我就“好看”了一下岗,回家种地。
  回家后,又有人给我提亲,是一个什么局长的女儿,残疾,说只要我同意了就能有一份很好的工作。这不是作践我吗?
  尽管我对爱情的要求不高,但绝对不能没有尊严。
  今年初,我娶了个农村女子为妻,生活很拮据,可我感到很幸福,因为我们两个互敬互爱。
  (王骏,杨昌兵摘自2001年3月11日《中国青年报》)
(作者:蒋友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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