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电子产品成为垃圾,谁会在意那些用坏了的手机、被肢解的电脑、被拆散的电视……当它们被人类无情遗忘的时候,它们的“尸体”并非轻易地归于尘土,而是顽固地报复着这个“诞生”它们的世界。
在宫崎骏的电影《千与千寻》里,肮脏可怖的泥浆人竟是被蛊惑的河神。千寻为它洗澡,并且为它拔下身上的一根金属刺。顷刻间,大量电视机、录音机、自行车等种种生活用品从泥浆人的体内倾泻而出,河神长吁舒爽,旋即回归清澈原貌,流淌而去。事实上,当我看到这一段时,我将它看做对过分贪图占有消费品的现代人的隐喻,河神身上倒映着这些被蛊惑了的人们的影子。
被遗忘的角落
在享受着消费品特别是那些日新月异的电子消费品带来的生活新意的时候,我们的生活也同时在被挟持,难觅清爽。在这个人人都理所当然地拥有几大电子装备的城市里,想去过一种远离电子产品的生活的机会成本似乎就会变得极其高昂,于是大家都不能免俗,电脑、手机、各种随身听悉数配上,电子生活用品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规定着我们工作、联络、休息和休闲的方式。
但这还只是开始,一件件陈列在你面前的电子用品好比一本本摊开在你面前的教材,它们教你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消费者”。打开电视,会有可人的声音问道:“今天你换代了没有?”一则广告更干脆地给你启蒙:“换手机是我的权利!”——要学会去购买,也要学会去丢弃——这是广告培养今日“合格的消费者”的第一课。或许,对那些“中产”和“看不见的顶层”来说,他们的时尚和格调可以用更纷繁另类的方式去演绎和实现,可是对占据中国社会分层金字塔中间部分的广大群众来说,除了服饰,没有什么物件的消费比电子产品的消费更简洁直接地去反映他们的品位、格调和财富。电子消费品承担了如此重任,无怪乎手机销量的几何级数增长、各种高利润附加值的随身听的畅销……
当你像所有其他人一样不停地换啊换着的时候,可曾考虑被换下的电子消费品的去向、它们会造成的环境问题和随之产生的社会后果?它们不会悄然从这个世界消失,它们当初被精工细作地制造出来,这使得它们已经如此和自然的东西相异,它们又如何会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那样安然地重归自然?
它们没法“削肉还母”
就来追踪一下一部被你换下的手机的历史:它自打出生就在朝着被你淘汰的路途上飞奔,现在它已经不幸抵达终点,正躺在你的抽屉里或者流通在二手市场上,寿终正寝仍然遥遥无期,它的小身骨依然健壮(顺便说一句:组成这副身骨的有铅、镍、锌、镉和溴化阻燃物等有毒物质,也有铜、金、银、钯等多种贵金属)。但是不管怎样,显而易见,如果它已经降生大约三年,就很难继续得到什么人的眷顾,只能等待未卜的去向……
去向一:依旧是别人的抽屉或者居室的别的什么地方,但是你也知道,存得了一时,存不了一世,它最终会被丢弃,和其他的生活垃圾一起被处理或不被处理。
去向二:手工拆解回收作坊。在那里将被使用原始而又极不环保的方式拆解,损害了当地的水土也损害了拆解工人的健康。
去向三:专业回收处理工厂。这些设备齐全的工厂是目前可以指望的最环保最安全的处理场所,但是它们的实践仍然有待时日。
谁都不希望你的手机前往第一种去处,和生活垃圾一同填埋将使手机里的那些有毒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所有的电子废物直接填埋都会带来相似的乃至更多、更严重的危害。比如一台电脑,破碎的显像管中的磷、铅、钒、锌、钡等有毒物质将会造成污染,而印刷电路板上更是包含了多达数十种的有毒物质。至少有一部分人希望是第二种,因为有利可图。
还是农业社会好?
“把它交给商人们”,聪明人马上就脱口而出,那么商人们如何有利可图?——其中的利益很可能来自你,消费者。按照发达国家成形的电子废物处理产业化模式,主要有两种,生产者付费和消费者付费——因为他们共同作为电子废物污染者,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两者付费天经地义。在我国,目前从学者和环保非政府组织到一些地方职能部门都正力图推进“生产者延伸责任原则”,国家环保总局也已经表达了类似的意向,在目前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过程中将引入此原则。一旦相关法规落实,生产厂商就必须支付专业处理厂进行回收和处理的费用。只有这样,一条电子废物回收处理的产业链才有可能健康地运作。至于消费者付费的模式,虽然合理,事实上却很难操作,消费者太多太分散。但是,一旦厂商的生产成本随着回收和处理投入的增加而增加的时候,商品价格也很难保持不动,那也同样到了消费者为自己所觊觎的电子新欢“慷慨解囊”的时候了。
不管怎样,当今最高的技术和商业智慧,都还不能让那些匆匆行进于短促的使用、淘汰的庞大队列中的电子产品们彻底回归自然,而不造成任何污染。关于人的贪婪和僭越的主题才是那部《千与千寻》想说的根本主题。反观我们的生活方式:在现实的经济体系中拥有的那份消费能力并不代表拥有了无可质疑的消费权利和合理性。面对污染着我们家园的电子废物,源头的问题始终是:
我们是不是应该去减少拥有那些不必要的电子消费品?
(作者:蒋亦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