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电视台的一名优秀通讯员。
夏天的一个傍晚,他接到电话,说一辆轿车从桥上“跳”进人工湖“冲凉”了。当他赶到事发现场时,120急救车正从他面前驶过。湖堤上围观的人依旧不肯散去。一辆吊臂车将一辆白色轿车缓缓“拎”出水面。
他一边打开DV,一边向旁边的人打听详情。得知车里的人全都被好心人救了上来,没什么大碍。“这就好,这就好。”他嘀咕着站到高处,将DV对着人群、吊车、湖面……
晚间本地电视新闻播报了这条消息。随后,播音员说:那些救人不留名的“雷锋”,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然而,现场围观群众和救援人员的财物严重遭窃,折射出我们城市人们的道德文明素质有待提高。
居然有人趁火打劫、浑水摸鱼,真是太无耻了!他有些义愤填膺,摩拳擦掌,决定将这些蟊贼揪出来,将他们的面目、丑行公布于众。于是,一连几天,他猫在房间里,反复回放DV录像,仔细观察每一个细节,每一个人的举动、表情。
最终,他将目标锁定在三个“下里巴人”身上。他们无一例外打着赤膊,神情委顿,目光迷离,泥鳅似的穿梭在人群里。其中一个,还抱着个婴儿,大概是用来打掩护的。他将三个疑似的贼特写,放大,打印成照片,揣进随身背包里。
经过缜密推断,他认为这三个人,很可能是在现场附近干活的民工。于是,他决定顺藤摸瓜。果然,没费多大周折,他在人工湖对面的一个小饭馆里捕捉到一张熟悉的脸:小眼睛,黑皮肤,蛤蟆嘴,一看就不像好人——这人是小饭馆的老板。
他走进饭馆,要了一碗凉面,借故和老板搭讪,问这问那。
他突然话锋一转:“上星期这边发生车祸,你晓得不?”
“晓得呀,我还去看了的。”
“我听说好多人丢了钱包、手机、衣服,你有没有丢?”
“大哥,我都不好意思说。那天出事的时候,我这儿里里外外二三十个客人吃晚饭。最后,一些人不但没结账,还顺手拿走了不少碗、碟、勺。”
他眼光咄咄:“那你就墙内损失墙外补?”
“啥嘛!我本来打算看一眼就回来。谁知道,车里头女人叫,娃娃哭,就赶快下水捞人吧。”
他愕然。但思忖片刻,觉得这些人心里眼里只有钱,往往连做带偷,满嘴谎话。于是,他不动声色,拿出抱孩子的男人的照片,问:“认识不?”老板一看,说:“常在门口见,好像在前头工地上工。”他黑着脸,付账,出门。在一垛两米高的红砖墙上,他找到了那人。
他开门见山:“那天车祸你在现场不?”
“在啊。”
“丢东西没?”
那人苦恼地说:“我婆娘到现在还跟我吵架。那天,她给我二百块钱,让我带儿子去买辆婴儿车。后来,我给娃买了个旧车。余下的钱,买了洗澡盆、玩具、奶粉,还有一件汗衫穿在身上。回来的路上,有人掉湖里了,我就把娃和东西放在岸边,脱下汗衫,搭在车把上,下水救人。好家伙,上来后,我娃被人抱着,车和其他东西全不见了。我只好打赤膊,抱起娃喽。”
他举着DV将那人和他说的拍了下来。那人又顿了顿说:“我现在只能多加班,到下月发工资,再给娃买车。我那个老乡更倒霉,脱下来的裤子、皮鞋,兜里的手机、现金,全让人抱走了。结果,穿个裤衩,光脚在大街上跑。不知道的,以为他偷了人家婆娘……”
他招招手,请他下来,拿出最后一张照片说:“你说的是他不?”
“就是他。”
他问了那人的小灵通号,将三个疑似的贼聚到小饭馆,吩咐老板整几个菜,还要了酒。“和俺们?”三个人脸上写满受宠若惊的疑虑。他点头,说:“我得跟你们郑重地赔个不是……”
当我们再遇见这样一群穿着邋遢、长相猥琐的农民工时,千万不要有一种天生的优越感,以貌取人。因为,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舍生忘死、奋不顾身、不计回报、挺身而出的,很可能便是他们。
(樱 桃摘自《青年博览》2009年3月下,陆小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