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西安某大学外语系任教,所教的专业正式一点应称之为“应用语言学”,课程设置里也有文学课。我给一年级、二年级的研究生和成教班的学生上课。学生们年龄参差不齐,从19岁到40岁的都有。
很快,我发现学生们都很讨厌上应用语言学,讨厌工程师们翻译的科技文章。他们喜爱历史、人类学、诗歌、新闻学。
我第一次和系领导吵架,是为了课本的事。我对学校安排的英国文学简介课程很不满意——老师在上文学课时高声朗读书上再三斟酌的评论,在黑板上写出作品的“主题思想”,而对作品不提任何问题,不组织任何讨论。到了考试时,学生们便像履行义务那样背诵这些材料。
这样做的讽刺意义,是班上的学生,有时甚至是教师都有一种强烈的求知欲——阅读他们能搞到手的任何材料。
我建议系里为学生们复印简易的《诺顿文学选集》,这样学生们便有了准确的文本对作品进行讨论。系里先是拒绝,接着又同意了。后来,此事又没了动静。系里的工作人员说:“也许学生们喜欢用中国的教材。”
“胡说八道。”我怒斥道。
工作人员说:“我们的经费太少。”
我掏出支票本,开出一张500美元的支票,扔在办公桌上说:“用这个去支付吧。”我气极了,又说,“再也不要跟我提此事。”
这一手是使我获得这次吵架胜利的重要法宝。几天后,课本印好了,支票也退给了我。书一发下来,学生们便欢呼起来。
午饭过后是午休,这是中国人生活中雷打不动的事,在这两个小时里,中国人的一切活动似乎都停止了。人们马马虎虎地吃过午饭,睡到下午两点。
我渐渐珍惜起了自己的午休——有两个小时享有绝对的个人自由。但两三天后,吃过午饭,有人来敲我的门。
我在被子里迷迷糊糊地喊道:“来了。”两三个学生进来了,拿着椅子坐到我的床对面。
“比尔,真对不起,打扰您午休了。但我们还在研究巴特利,我们找到了他不情愿的理由,是不是因为……”
在半梦半醒的时刻,我给他们的最佳答案是“也许是”、“有可能”,然后就把他们打发走了。学生们打扰我的午休,使我既气愤又高兴。在美国,虽然有人在半夜把我叫醒给他们打分,或者是一学期接连三次以各种借口不交论文和不参加考试,但从未有学生把我从被窝里叫出来,解决在课堂上开始的争论。
我们读到《马贩子的女儿》,这篇小说刚好在我复印的《诺顿文学选集》上。我让学生们高声朗读这篇小说,每人一次读两三段,以便练习他们的口语。在带着中国口音的英语声中,这个故事听起来真是绝妙无比。
劳伦斯的这个故事描写得活灵活现,这些中国学生被它感动了。对他们来说,文学作品就应该是这样——是心灵深处必不可少的火山爆发。
“比尔,我们在哪里还能找到更多这样好的小说呢?”学生们问。在美国的课堂上,有谁看见过学生们被感动得要求读一位作家的其他作品?
在中国待了一年后,我回到美国重新走上了讲台。我陷入了难以自拔的困境之中。在沉闷而寂静的课堂上,我竭力想象那些金发碧眼的学生是我的中国学生,我竭力想象自己仍在西安的教室里。我目瞪口呆地盯着停车场上美国学生的小汽车,拨弄着无人过问的教科书。我像履行义务一样给那些像文盲用鸡爪子扒出来的论文打分。这是多么令人难以忍受的折磨啊。
美国的生活使美国人不想要这些美好的东西,他们需要的是名利而不是艺术。中国学生十分渴望这些东西,他们确实想得到这美好的一切。
(高 玉摘自《美文》2009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