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效的求救法则

《纽约时报》曾刊登过这样一篇报道:“在半个小时内,38名皇后区令人尊敬的守法公民眼睁睁地看着凶手在丘园3次追逐并刺杀同一个女子。
  “有两次,他们发出的声音和他们卧室里突然亮起的灯光都让凶手吃惊地停下来。但每一次他都返回去,找到她并且刺杀她。整个过程没有一个人报警。在这个女人死后才有一名目击者给警察局打了电话。”
  当时的很多媒体大都对此事作出了一致的解释:目击者就像我们大多数人一样,对这样的事情没有关心到想要被卷进去的地步。我们的心肠变得越来越硬,我们的社会已变成一个“冷漠社会”。
  但纽约的两位心理学教授比伯·塔奈和约翰·达利得出了一个貌似最不可能的解释,那就是因为有38个目击者在场。没有任何人采取行动恰恰是因为旁观者太多,每个人都以为其他人会去帮忙或已经帮了忙,所以每个人的责任感都下降了。对一个紧急事件的受害者来说,在场的人越多越好的想法通常是大错特错的。对那些身处险境需要帮助的人而言,如果只有一个而不是一群人在场的话,或许他得救的机会还要大一些。
  接着达利和塔奈进行了一系列的实验。有一个实验是让一个纽约大学的学生假装癫痫病发作。当只有一个人在场时,他得到帮助的概率为85%,而当有5个人在场时,他得到帮助的概率却只有31%。这就很难再说我们的社会是人人自危的“冷酷社会”。
  而实际上,一旦旁观者相信确实存在着紧急情况,他们提供帮助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在佛罗里达进行的涉及紧急救助一名维修工的实验就证明了这一点。当受伤的维修工需要帮助的情况非常明确时,100%的旁观者都帮助了他,即便冒着触电危险的情况,仍然有90%的旁观者采取了行动。但当旁观者不能肯定他们看到的事情是否紧急时,情况就大不相同了。所以我们应该认识到:旁观者没有采取行动并不是因为冷漠无情或缺乏善意,而是他们对当前的情况不够了解。
  什么才是最有效的求救方式呢?在此千万不要吝啬使用“救命”这样的字眼,让旁观者知道你的处境确实非常危险。这不是危言耸听,也丝毫不要有怕喊错了的心理负担,否则你可能要付出死亡或终身瘫痪的代价。
  我的建议是从人群中挑出一个人来,盯着他,指着他,直接对他说:“你,穿蓝夹克的先生,我需要帮助,请叫一辆救护车来。”
  总之,当你处在紧急状态中需要帮助时,最有效的策略就是减少周围人对你的处境和他们责任的不确定性。你要尽可能准确地将你需要的帮助表达出来。不要让旁观者自己去下结论。
  生命是自己的,我们自己对守护好它有义不容辞的直接责任,这是一种至高的生存智慧。
  (洪加栋摘自2008年1月1日《桦甸日报》,唐涛图)
(作者:吴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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