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莎的床

■编译/李以亮
  
  斯宾诺莎(巴鲁赫·斯宾诺莎,1632—1677年,荷兰哲学家)被肺结核弄得衰弱不堪依然耐心地磨着镜片,他是那样虚弱,已无力完成有关彩虹的论文……
  在他的传记作者看来,斯宾诺莎无疑是一个理想的睿智之人:无比专注于著作的精心设计,全然无视物质性事务,超然于任何激情的限制。但是,有一段小插曲在一些传记家们中间默默流传,而另外一些人则将它仅仅看做不可理喻的、斯宾诺莎年轻气盛时的一个冲动表现。
  斯宾诺莎的父亲于1656年去世。在他家里,斯宾诺莎早有古怪的名声,毫不务实,只将宝贵的时间浪费在研读那些不可理解的书籍上。依照精心设计好的诡计(他的继妹和丈夫起了主要作用),他被剥夺了所有的继承权。继妹盼着这个心不在焉的年轻人不会在意。但发生的情况完全相反。
  斯宾诺莎以出人意料的精力提起了诉讼。他邀请了律师,召集了证人,他表现得既有理有据,又充满激情,尤其突出地强调了整个进程的细微之处,令人信服地表现出一个受到伤害、被剥夺了权利的儿子的样子。
  他们将家产迅速地分成几份(在这个事情上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接下来的却是意外的审判,招致了常见的不快和尴尬。
  仿佛占有欲的魔鬼进入了他的身体,斯宾诺莎开始就他父亲屋子里的每一个物件的归属权提出诉讼。首先是他母亲在上面过世的床,他没有忘记那深绿色的帘子。接着他主张对那些毫无价值之物的权利,解释说他对它们有着格外的感情联系。法官非常地厌倦,完全不能理解这个一贯禁欲苦行的年轻人怎么会有着如此不可阻挡的欲望。为什么他会要继承这些东西?—一根拨火棒,一只断柄的洋铁水罐,一件普通的餐具,一件瓷器(上头画的牧羊人已缺了头部),一只破损的时钟(立在门廊前早已成耗子的家),一幅挂在壁炉上的画(已经完全发黑看上去就像是画的一坨柏油)。
  斯宾诺莎赢了官司。他本可以骄傲地坐在他的废品堆积成的金字塔前,怀恨地瞟上一眼那些企图剥夺他的人。但他没有这样做。他只是选择了他母亲的床,连同那深绿色的帘子,将其余的一切都让给了输掉官司的对手。
  没有人懂得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仿佛是明显的浪费,但事实上却具有深意。斯宾诺莎似乎想说,美德绝不是弱者的庇护所。放弃权利之举是富有勇气的牺牲行为—它要求为了那美妙而不可思议之物,牺牲掉普遍为人欲求的东西,没有后悔没有迟疑。
  (洪小红推荐)
(作者:[波兰]赫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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