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后,我与两位同事去附近的社区篮球场打球。也许因为是周末,打球的人很多。幸好我们到得还不算太晚、尚能够找到半块场地投投蓝,活动活动筋骨。没过一会儿,听到有人说想和我们一起打球。定睛一看,原来是四个美国小伙子,
晚饭后,我与两位同事去附近的社区场打球。也许因为是周末,打球的人很多。幸好我们到得还不算太晚、尚能够找到半块场地投投蓝,活动活动筋骨。
没过一会儿,听到有人说想和我们一起打球。定睛一看,原来是四个,年龄都在十七八岁上下。环顾左右,才发现所有的场地均已被占据,而只有我们这里人少,只有三人。我们当即回答说可以。可当我们决定打半场时,新的又来了,因为我们中方三人,他们美方却有四人。当我提出人数问题后,他们四人甚至连相互看一眼都没有,便走到罚球区,一个接一个地拿起球就投篮。我和同事一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弄不清他们葫芦里装的是什么药。这时他们四人第一轮投篮投进的两位站到了一边,另外两位继续投篮,最后,没投进的那位咧咧嘴摇着头,默默地走到场外,而投进球的三个人便开始活动身体,准备着与我们大战一番。我恍然大悟。他们原来是在以定点投篮来决定谁有资格参加比赛。
困惑经济学家的问题不少,其中最为棘手的一个,便是与的协调。一般认为,两者的关系于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具体到我刚才讲的故事,似乎公平与效率的冲突压根儿就不存在,至少它们可以通过恰当的制度安排或行为习惯迎刃而解。四人中取三个如何显示公平?投篮决定取舍。由于机会均等,最后作为观众的人也只能自认运气不佳并暗下决心日后加强投篮练习。四中择三如何体现效率,意即如何以最快的速度做出选择?依据大家事先都赞同的规则。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以投蓝决定取舍,这样的规则在这些经常打的之间,已经潜移默化为一种心照不宣的行为准则,一种自然而然的习惯,一种“沉默的宪法”。
尽管我不是比较文化学家或比较人类学家,但我还是情不自禁地想到这样一个题目:如果遇到情景的是四个东方人,他们将采取什么办法来解决四中择三的难题?他们也许会通过协商、争论,并最终诉诸竞争性的投篮方式来筛选淘汰。可是讨论过程本身是要损失时间的。他们也可能以互相的途径来寻求问题的解决。然而的结果除了可能浪费时间外,还可能在四人之间播下日后不和的种子,因为其中三人“勉强”的“当仁不让”,很可能深深地刺伤那位“自愿放弃”上场机会者的内心。最糟糕的可能结果是出现“一桃杀三士”式的局面。总之,不管采取哪种方式,效率和公平两大目标的实现,或多或少都会打些折扣。当然我在此可能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但我还是抵御不住把上述想法说出来的诱惑。
的投球水平在世界上堪称一流。我一直以为,美国的打遍全球无敌手是和美国普及程度高,和美国人身体素质好,和美国篮球职业化和产业化的成熟,以及和美国人对篮球规则的决定权等有着密切的联系。不过在这里我打算特别补充的是,支撑美国篮球事业的还有其他东西,其中之一,便是从我上面所讲的那个小故事中折射出来的那么一种人与人之间的默契,一种融入了日常生活之中或成为其一部分的良好习惯,一种能够使公平和效率相得益彰的行为规范。
在经济上,尤其是高科技上获得了巨大成功的美国,如果从具体的细节层面看,其出类拔萃,恐怕亦极大地获益于这类“沉默的宪法”。
(冯律律摘自《读书》2000年第5期)
(作者:张宇燕 字数: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