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原本只是一个我熟悉的城市。因为爱恋过,一个无情的少年,顺带,也渐渐爱恋这无情的大城。常常很酷热,夏季从五月到十月,最盛时,连续四十天,天天都在摄氏四十度以上。正午城市一如旷野,荒寂无人,水泥马路惨白炽烈似地狱
原本只是一个我熟悉的。
因为爱恋过,一个无情的少年,顺带,也渐渐爱恋这无情的大城。
常常很酷热,夏季从五月到十月,最盛时,连续四十天,天天都在摄氏四十度以上。正午一如旷野,荒寂无人,水泥马路惨白炽烈似地狱之瓦,蝉鸣震耳欲聋。
凌晨六点,到底稍有凉意,有时我会送他去上班。穿出小区,经过斜巷,大街犹自很安静,贪这份清凉温柔,都在好睡,街景不太整洁,有垃圾,也有清道工,行人不多。
有路边小摊,他要一碗热干面,是本地独有小吃,面煮熟,大约是油里滚过,晾干,等吃的时候,在水里过一道,沥净水,加很多榨菜、萝卜干、葱花……芝麻酱很香。也可以要凉面、汤包、米酒、馄饨、烧卖、糯米鸡——这城自开埠以来就是商都,大家都习惯在外头吃早饭,我们叫:过早。
我便吃豆皮,灰面和豆粉混合,热锅加油,摊成薄薄一层,放蒸熟的糯米、豆腐干、香菇、鸡蛋、香肠……太丰盛,我吃了一半便饱,推给他,他就吃我剩下的一半,只有恋人与亲人,才不会介意对方的口水吧——寻常里的相濡以沫。
我送他到车站,他在车上向我遥遥挥一个下,车便晃晃荡荡开了。此去要经过长江大桥、江汉一桥——我有个美国纽约的朋友,在住了多年还是不惯,一过桥,就以为是离开纽约,到了新泽西。偏偏桥又多,长江上四座,汉江上两座,上好多座,弄得他老觉得已经跋山涉水,去到不知哪里了。
但不是这样呀,虽然是我的彼岸城,虽然连口音都不尽相同,虽然如此繁华,而是乡下地方,汉阳是更乡的乡下。虽然他是花言巧语的汉口本土男孩,而我长居武昌多年,对武汉话仍然能听不能说。但汉口、武昌、汉阳是同一个城市的不同面目,是二十四重人格,是夏娃的千面。
白天我与他,各自生活,偶尔想念。他有时打电话来,说经过汉正街,替我买下一打头花;说他在泰合大厦的底楼,等待电梯的一分钟里;说他经过民众乐园,忽然想问我:晚上去不去看电影。
他电话里的背景声,总是喧哗与骚动,而我这厢却是鸟鸣啁啾,桌上玻璃透明水碗里,斜斜睡了几朵粉莲花,瓣尖上一点微红如胭脂——老妇人在街边卖的,五毛钱一束。我总是答:好,好,好。
傍晚约在首义广场见面。得名首义,因为武昌起义的第一枪,故而它对面便是红楼——辛亥革命纪念馆,街左是孙中山先生铜像,街右是彭刘杨烈士群雕,分别是戎马军人、长辫旧人、青衣学生——居然还有人能把他们,错成刘关张,也是大笑话了。
然而革命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革命,一如爱情,浪漫而浪费,是一生中罕有的际遇。而那时,我以为我遇到了。
我在广场上等候,此时夜鹭飞起,江鸥待眠,白鸽处处,广场上到处都是带着小孩的妈妈们,城市黄昏呈砖红色,而我等待我心爱的少年。他自街的对面出现,远远看见我,便自心到眼,笑出一朵爱的花。他左顾右盼地过马路,却在每一辆车的间隙间,热烈地向我微笑。
一抬头,我便看见黄鹤楼,光耀的黄,略旧蒙尘,车声人流的上方开出半朵黄芍药。
寻常男女,爱情常与餐桌有关。我不免俗,“艳阳天”、“陶然居”、“醉江月”……我专横地点菜,“这个。”“不,这个我不吃。”又时时叱呵他,“你看你,又不到月底就没钱了。拜托,你不要和甲乙丙来往好不好……”如此理直气壮,如我常见的,我的姐姐吼姐夫,我的同事吼她们的老公。
那时,我以为爱情是天赋人权,令我蛮稚如童,又广大如母。拥抱的姿态,永远是不顾一切的拥有。爱若可以伤人,一定因它的炽热,灼痛如蜡油。
去得多了,服务员们也熟,有时会招呼,“小姐,我以为这次你们会坐在后面,还是坐在上次的座位呀。”我便笑,“因为我是个念旧的人。”小姐何等伶俐机巧,“那这位先生有福了,您将来不会离开他呀。”
——离开的人,是他。
像所有情侣一样,在环艺看电影。除了《哈利·波特》,电影院永远是双双与对对们,我们紧握住对方的手,轻轻抚触,在黑暗给予我们的保护下,无言是一种温存,语言是另一种。《兵临城下》那么激烈焚烧、战火硝烟的电影,我伏在他肩上睡着。梦里不过是些锣鼓笙乐,也许是大婚的吹吹打打?
他后来说,“你真重呀……”却承着我,三个小时。
或者在边走一走,沿湖修了木质长廊,细细高跟鞋踏在上面,的的笃笃,而湖水在脚下缠绵,隐有拍岸声,另一侧便是武汉大学,山色绿意,百年前的宿舍楼朴素庄严,仍然有学生在其中起居生活。湖中蓦地一声响,是鱼吧。
我如何能想像没有他的?
有时在汉口的沿江大道,左手是长江浩浩,右手是旧殖民区的西洋建筑,巨石大柱,华美的玫瑰窗,锈迹斑斑而仍然精致的雕花铁栏——这城,也曾是东方芝加哥,华美而沦落,放浪的风月俏佳人。仍有人家,住在这些百年老房里,阳光晴好的时候衣服晾出街,下午有人坐在门口,剥毛豆,如剥那无声岁月。朴实的生活画面,此刻看来这么突兀。
——我便问他,“你会煮毛豆吗?”他说,“不会。”我想一想,“我会。”他说,“有人吃过吗?他还健在吗?下半生还能自理吗?”
情人的废话,也是蜜糖似甜。
走累了的时候,在背街小巷,便招手叫一辆三轮车,武汉话叫“麻木”的,小小车厢逼仄如牙膏皮,俩人并坐,挤得密不透风。忽然忽然,会起黄花女子坐花轿的心情。
而那年正月初二,武汉天降大雪,在梅园,我的小黑缎袄不够暖,抵不住深雪的凛冽。我们在梅树下静静拥抱,以身体的微温,为对方御寒,头上梅枝密密,银枝琼花。雪落在我唇上,小小的一片冰凉,瞬间就融了。下一个瞬间,我唇上的突如其来,是他的唇。
这样我想起梅花——武汉的市花,便想起永恒了。
然而永恒?最痛苦的,我独自去坐长江轮渡,汽笛一遍遍鸣起,自武昌到汉口,再从汉口到武昌,码头与码头之间不断过渡,却找不到一个属于我的目的地。身边那个空空的座位,如此盛大,吞噬一切过往。
我不愿再记起,我在哪里与他争执,那家叫做挪威森林的咖啡馆?他几时决意而去?那时武汉是否正下着五月的瓢泼大雨?最后的晚餐吃得那么黯淡凄凉,只听见杯盘的丁冬,是在白玫瑰大酒店的自助餐厅吗?
如星辰陨落成石,美酒隔夜成馊,爱情的背影,原来如此鬼魅。
通讯录上,撕去了属于他的那一面;他曾经送我的,小小圆珠笔,渐渐写得干涸;他辛辛苦苦,为我淘换来的生日QQ,我早已弃用。
只是,我如何能不爱上这座城市,当这座城市曾经有我深爱的少年,我如斯深爱的时光?当我时时处处,每一辆空调公共汽车上、每一个烤鱿鱼的小摊前、每一句温暖的武汉话,都令我想起他?
而我再也不曾遇见他,虽然我们仍然同处一城,武汉其实很大很大,仅次于北京与上海,太适合一段惨败感情的销尸灭迹了。
他原本是一只蝴蝶,偶然经过我的生命,却产下无数记忆的卵,会在无爱的光阴里,化成很多菜青虫,终生啃噬我葱绿的日子。
而武汉,原本只是一座我熟悉的城市。
(李娟摘自《幸福》2002年12月上半月刊,宋德禄图)
(作者:叶倾城 字数: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