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同桌

公元1999年,我的日记本里记录了三件大事。第一件,美国轰炸我国驻南联盟大使馆;第二件,是我走进了高中的大门;第三件,是我有了一位富有的同桌。同桌的父亲在一家公司当老板,家庭非常富有。入学第一天,我的同桌在他父亲公

公元1999年,我的日记本里记录了三件大事。第一件,美国轰炸我国驻南联盟大使馆;第二件,是我走进了高中的大门;第三件,是我有了一位富有的同桌。

同桌的父亲在一家公司当老板,家庭非常富有。入学第一天,我的同桌在他父亲公司的一位姐姐的陪同下出现在我眼前。分班仪式时,这位姐姐一直等在外面。知道我将和她老板的儿子共用一张桌子,她就将一瓶饮料递到我手里,并给了我一个比那瓶饮料还甜的微笑。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了那个微笑的含义。

很快,同桌向我提出了第一个要求:把我的作业本借给他。我慷慨地交出了我的作业本。此后,他总会在之前先阅读我的作业。因此,我俩的成绩也经常惊人的一致。更惊人的是竟然一直没有发觉。

同桌也是一位很慷慨的人。他慷慨地向我提供了他书包里的一切:漫画书、游戏机,卫斯理、古龙和金庸的著作,以及其他一些令那个年龄的男孩子热血沸腾的东西。或许你会奇怪,他书包里装这么多东西,还装得下课本吗?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他的书包里从来不装课本。他父亲曾经问过他,他的解释是,从来没留过作业,当然也就不需要把书本带回家。他的父亲被他的成绩单所迷惑,也就不再追问。

那时候学校号召我们装点自己的课桌,我从家里端来一盆茉莉花。那盆花刚种下去,连叶子都没有长出多少。我同桌看着那盆花好久好久,嘴里嘟囔着:“春天了,春天了,什么都发芽了……”我一时没领会他的意思,顺口说:“是啊,都发芽了。”他忽然一拍大腿:“我知道我要做什么了!”

他为自己找了一项新的事业:恋爱。

我的同桌在他的高中生活开始了三个月之后就开始了他的恋情,或者说明白点儿:单恋。对方是班里最漂亮的子。一开始他想吸引那子的注意,但他做得极为隐秘,包括我在内,没人知道。后来,通过我同桌洗得越来越白净的脸,换得越来越频繁的衣服,梳得越来越整齐的头发,我判断到了所谓“春天了,春天了”是什么意思。但那给他的目光并未因此而增多。我的同桌在下定决心之后,终于做出了惊人之举。在那生日的那天,他将一个直径三米的蛋糕送到了那子的宿舍楼下,蛋糕上绘制着精美的图案,下面则是玫瑰花堆成的底座。全校为之轰动,两人的关系因此迅速拉近。

我同桌后来转到其他学校,那也转学去了那里。

我的第二位同桌随后登场。

这位同桌是转学来的,他父母在美国工作,他跟他的祖父祖母一起过。祖父是位古董收藏家,家资殷实,已经60岁了,而他太太的年龄是36岁。

据说能打动年轻女人的老人必须具备四点:像狮子一样威风;像家猫一样温柔;像老鼠一样狡猾;像金钱豹一样富有。我到这位同桌家去过一次,他的祖父显然具备以上四点。

有其祖必有其后,我的同桌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还记得我们俩见面的第一天,他开口的第一句话是:“哥们儿,咱班最漂亮的妞是谁啊?”

说句良心话,此君在中还是比较受欢迎的,至少,他口袋里的钱不比我第一位同桌少,而且长得比较帅。在他转入我班的第三天,就收到了一位女生送来的情书。他笑而纳之,放学后就把它扔进了垃圾箱。照他的话说,他认为那个女生不够漂亮。

一个星期后,此君开始了自己的主动出击。因为本校以培养理科生为主,男女比率阳盛阴衰。他出击了一个星期,败兴而归。我苦口婆心地劝他,他一边低着头听一边看我的那盆花,此时茉莉已经长到了半尺高,翠绿晶莹,着实可人。他眼睛一亮,忽然大声说:“好了,我有办法了!”

他给自己找了个“风雅”的兼职工作:每天中午在花店帮忙。他认为女生都是爱花的。

有一天,一对闹别扭的男女来到花店。女方似乎正在气头上,为了给她消气,男方为她买了一束鲜花,但似乎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当时在花店的正是我那位同桌,他看出有机可乘,当天晚自习的时候修书一封,上面除了署名之外没有一句是真的。什么“我看到了你,我就看到了春天”,“你就是带给我阳光的人”。

同桌威逼利诱我为他修改了三遍情书,然后在我呕吐之前,带着那封情书兴冲冲地离开了。这封情书使他马上有了另一份兼职工作:当第三者。

这份工作持续的时间不是很长,因为那对男女很快就分手了,他堂而皇之地与那位女生手拉着手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过了几天,他又甩了那女生。我很惊讶地问他原因,因为我以为他是真爱那女孩子的。

“什么真爱,我是为了提高知名度。”他说。

他果真引起了几位校花的注意。她们开始出现在他身边。于是,我的同桌自鸣得意地膨胀了起来,在他衣袋里必备的是梳子和镜子,当然还有票子。就这样,他整日和这些校花们混在一起,自诩为情圣,功课什么的完全丢到了一边。

事后我曾经问过女当事人,她们的回答是:“当有一个自作多情的小丑每天献上免费的表演,还有大把的钞票时,有谁会错过啊!”

这位同桌不久就离开了我们,离开了我们的学校,离开了我们的国家,找他的爸妈去了,原因是,他那位年轻的祖母为他添了位叔叔。他有点受不了。

我的第三位同桌是位诗人,他也是转学来的,与前两位不同,他很爱学习,很得老师的器重。

他唯一的爱好是读书,尤其是外国小说。托他的福,我从他那里借来了司汤达、歌德、莎士比亚的名著。这些书给我的影响很大。直到我后来考上了中文系为止,我都十分感激他。

下课之后,他很少出去,而是看书,或者是在纸上涂涂写写。有时是两三句,有时是满满的一页。大多数时候,他会把写下的东西揉成一团扔掉。有时候也会珍藏起来,哪怕只是一句。

这位可爱的同桌在一次英语测验前因为熬夜复习患上了感冒,感冒迅速发展成为肺炎。他不得不休学,去青岛接受治疗。

于是,我再一次成了孤家寡人,被冷落在教室的一角,陪伴我的只有那盆茉莉。那时候,寒假刚刚结束,茉莉经历了冬天的洗礼,枝叶萎缩,无精打采。

我无聊地去翻课桌的抽屉,一本漫画《中华英雄》掉了出来,翻开的那一页上写着:“我乃天煞孤星,注定孤老到死……”我叹口气,没心思再看下去,捡起那本书把它丢进了课桌。

教室里忽然一阵寂静,我抬起头,只见班主任领着一个人走了进来。

那是个女孩子,一身雪白的衣服,清雅得如同白梅花。

班主任清了清嗓子,说:“同学们,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新来的转校生……”女孩子转过脸来,给了大家一个甜甜的笑容,然后对老师说:“老师,我可以去挑座位了吗?”

声音是那么的清脆悦耳,以至于大家都不愿意发出任何声音去干扰自己的听觉。

“当然可以,你随便坐。”

她的目光扫过教室。全班男生都恨不得自己身边有个空位。

她的目光最终落到了我的旁边。她走过来,我微笑着和她打了个招呼。

“是茉莉啊,不错的花,只是少了点精神。我可以坐在你旁边吗?”她问。“当然可以。”我说。

几个月之后,我那盆茉莉开花了,花朵洁白,素雅。当然,这不只是我一个人的功劳。

(叶蓓摘自《最小说》2008年第5期,侯海波图)

(作者:刘 栋 字数: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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