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的爱好等4则

房客的爱好□文/莫小米姑娘和小伙子都是大妈的房客。大妈是个退休教师,常年独居。姑娘和小伙子,都属公司白领一族,过着朝九晚五的规律生活,回来就钻进各自的房间,云游虚拟世界。三个人同住一屋檐下,很少碰面,相安无事。有

房客的爱好

□文/莫小米

和都是大妈的房客。大妈是个退休教师,常年独居。,都属公司白领一族,过着朝九晚五的规律生活,回来就钻进各自的房间,云游虚拟世界。三个人同住一屋檐下,很少碰面,相安无事。

有个周末的早晨,阳光灿烂,估计大妈出门了,就放一张演唱会的碟来听。

快到中午,大妈来敲门。不好,小伙子想,一定是自己听得开心忘乎所以,声音越来越喧闹。赶紧关掉音响,口中连连道歉。

没想到大妈继续敲门,说:“张学友的演唱会,我也喜欢听,我可不可以进来和你一起听?”

当然当然,小伙子很高兴,把碟重新开始放。大妈听得入神,还跟着节拍哼哼几句。

小伙子暗笑,为什么知音是隔壁大妈,而不是隔壁女孩子呢?

女房客的爱好很奇怪,似乎是一种民间说唱。大妈很惊奇,一个年轻姑娘怎么会喜欢莲花落呢。小伙子就说:“大妈你不也喜欢张学友嘛。”

过年了,小伙子因为单位要加班没有回家,姑娘不加班,竟然也没有回家。房东便邀两位房客一起吃年夜饭。

喝了些酒,大妈第一次说起了家人。丈夫早年去世,独生子非常孝顺,却在结婚前几个月,遇车祸去世了。大妈哼了几句张学友的歌说:“其实,这就是我最爱听的歌。”

姑娘的眼泪流了下来:“我妈妈是绍兴人,莲花落就是她老人家生前最爱听的。”

小伙子赶紧掏出手机:“妈妈,过年好!”

(林白虹摘自金羊网)

光芒,无须太亮

□文/郑如

单位里有两个老,听说年轻时,男的还追过女的,但是女的一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把他打击得无地自容,从此死了那条心。两人年纪、地位都差不多,关系还算不错。不过后来不知什么原因,近几年两人不再深交,也并不交恶。

那天,男来办公室串门,聊到他近况,他一脸欣喜,说儿子大学毕业后,找到了一个好单位,才工作两年,就在上海买了一套二手房,女朋友也谈好了,再过两年就准备把事办了。临走时,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要跟我的那个女说啊。

我很奇怪,为什么?

他说,本来,我们关系还不错,我儿子和她儿子还是同学,就是因为我儿子一直比她儿子学习好,工作好,她心里不痛快,不愿意理我,所以还是不要告诉她好,免得她心里难受。

这个男同事还真是个宽厚的长者,不愿意炫耀,也不愿贬低别人,这大概就是人生的智慧吧。

有个女友,已经提前进入了富裕阶段,只是每次朋友聚会,她都不显山露水,穿着也极其普通,言谈从不露锋芒。光芒太露,刺伤的不一定是别人,自己也可能会被反射的光芒灼伤。女友一定深谙此理。

记得那次去新疆观看百年不遇的日全食奇观,虽是日暮时分,天空中的太阳距离我们很远很远,但是还是能感觉到灼人的热量,要想长久注视,必须要戴防护眼镜,否则就会被灼伤。而月亮来时,温柔含蓄,你尽管久久凝视,也可以无限遐想。

光芒,无须太亮,够亮就好。

(李三妹摘自2009年1月13日《新民晚报》)

你是一个男孩子

□文/范方启

你是一个男孩子!母亲向我说着这话时,是有些气愤的。是个男孩子就不该一副窝囊相,是个男孩子就不该是一个软蛋。母亲同时还告诉我,男儿膝下有黄金,男孩子是不能随随便便就认输的。

小时候的我异常顽皮,常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有一次,一个年龄和我差不多个头比我还要高大的男孩招惹了我,我用拳头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男孩的父亲,一个凶神恶煞一般的男人,要给他的儿子讨回公道。结果不用说了,我摆脱厄运的唯一办法就是求饶。母亲气不打一处来,你为什么要求饶?他们能吃了你不成?我那时想,做个男孩子真不容易,连哭的自由都没有了,更别说求饶了。

参加工作后,我遇到了一个十分愚蠢的上司,小黑板上仅仅二十个字的通知,他居然整出了三个错别字来,只有我初来乍到不知深浅地给指出了,没想到招来了一通极其下流的痛骂。我仍然有分寸地据理力争,那个上司恼羞成怒地一捋袖子,要干架了。就在他气急败坏地朝我奔来的时候,有同事对我大呼快跑,我本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跑吧。转念一想,我何错之有?为什么要跑?

这事立刻惊动了上级,他们所做的决定是,要么向那个蠢货检讨,要么接受处分。我很平静地说,如果两者一定要选一个,我选后者,不过,我会通过一定的途径讨一个说法的。结果是,所谓的检讨没做,处分也免了。

接下来,我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考验,死神最终虽对我缩了手,却也给我制造了不小的麻烦,为了抵御死神的不怀好意的邀请,我负下了巨额债务。面对生活突如其来的压力,我咬了咬牙,告诫自己,像个爷们儿一样活着,再大的困难也大不过一死。

上苍安排我成了一个男人,就要像个男人一样。倘若说女人是水做的,那么男人应该是血做的,别人可以扬眉吐气地活着,我大可不必夹着尾巴做人。

(吴珊摘自《新青年》2009年第1期)

特种兵的本领

□文/伊沙

孙强是我所任教的那所学院的教工子弟,他从特种部队复员之后就在这所学院的印刷厂工作,可在我的感觉中他作为一名“子弟”的意味还是大些。他是俄语系著名的孙教授的儿子,院子里的人几乎都认识他。起初我注意到他也是在校园里,因为他那头罕见的发式—十年前他留着一头披肩长发,有时候也扎成马尾小辫。当时的院长每次在校园里见到他都要勒令他剪去长发,他嘴里应承着但从来不剪,后来发展到有一天那位出离愤怒的院长手拿一把黑色剪刀满校园追他,他一边在前面轻松地小跑一边嬉皮笑脸地叫着:“院长疯喽!院长杀人喽!”引来路人围观。

我俩刚认识的时候老是和一帮摇滚青年混在一起,这帮青年老是喊他“老摇滚”,对于音乐他从来不玩,可北京那些飘在上面的乐队成员他几乎全认识。后来那帮摇滚青年相继散掉了,只剩下我们俩,就转而迷足球,这些年来,和我一道去现场观球的伙伴一直是他。他吃素,十分严格,过分到连鸡蛋都不吃。有一次我调侃他说:“你肯定从来都没说过‘老子不是吃素的’这句话—你说不起这话。”他一听急了,随口蹦出了一段自创的名言:“吃素的人一旦吃荤就要吃人!”

有一次是在他家,对着满墙的武器图片我问他:“你枪打得不错吧?”他回答说:“是,我是专业的。”我又问:“你擒拿格斗也很有本事吧?”他回答说:“是,也是专业的。”然后又说:“特种兵最关键的本事不是这两项,是荒郊野外的求生本领,在野外我知道什么草能吃,什么不能吃,而你不知道……”

(刘秀美摘自2009年1月11日《今晚报》)

(作者: 字数:2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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