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求爱的好事请叫上我怎么形容彭朋呢?顶爱现的一个人。喜欢穿亮黄的衣服,戴乌黑太阳镜,说话和笑很大声。他的恋爱和失恋都要重点宣传,有爱大声说出来,没爱大声哭出来,张嘴就是天崩地裂的范儿。最
再有求爱的好事请叫上我
怎么形容彭朋呢?顶爱现的一个人。穿亮黄的衣服,戴乌黑太阳镜,说话和笑很大声。他的恋爱和失恋都要重点宣传,有爱大声说出来,没爱大声哭出来,张嘴就是天崩地裂的范儿。最夸张的一次,是和英语系林子欣分手。半夜三更,他溜上了七号楼,一个人坐在天台的围墙上,两腿悠悠地荡在半空。
这情景很快就被值夜的老师看见了,可想而知后面的剧情有多轰动,楼上楼下全是爱好观摩学习的好同学。我有幸以校报记者的身份,混进营救组。生活老师站在他身后,小心翼翼地说:“同学,有什么事想不开的,下来和我谈谈。”
彭朋相当婉约地转回头,说:“别管我,我只想一个人在这里吹吹风。”
看着他幽怨的眼神,我猜生活老师想把他直接推下去的心都有。
大二,彭朋爱上了法律系的校花郭美琪。那一年,《歌舞青春》正流行,他以每人50块的优厚佣金,纠集一千人等,站在宿舍楼下唱《We're All In This Together》。
好吧,我承认,其中就有我。
我捧着白色的蜡烛,轻声伴唱。三楼的郭美女三分钟后欣然打开窗,她没说一句话,只是微笑地泼出一盆凉水,瞬间浇熄了彭朋朝气蓬勃的爱情小火苗。
那天晚上,彭朋给大家发湿漉漉的50元,我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同学,别灰心,天涯何处无校花。再有求爱的好事,别忘了叫上我。”
化腐朽为神奇的表现欲
其实,每一所大学里,总要有几个喜剧型的出演悲情角色。以被这样的追为耻,以打击他们的自信为乐。他们是聚会上的笑点,爱情里的毒药。很遗憾,彭朋榜上有名。视他为洪水猛兽,生怕某一天他多巴胺泛滥爱上自己,那必将引来后患无穷。
还好,他找到了我。
那是一个深秋的中午,天空蓝得发亮。我刚从食堂午饭出来,彭朋就神秘兮兮地递给我一张粉色的信封。我问:
“给我的?”
他说:“不,帮我给你们宿舍的陶敏。”
我忍不住怜悯地笑了。我不是嘲笑他对美的向往,但他追求的级别越来越高,已经突破了白日梦的极限。陶敏不仅仅是校花,还是校领导眼里的红人,省市级大型活动的礼仪小姐,没有一次少了她。我把信还给他说:“彭朋,不谈恋爱会死啊?”
彭朋搔了搔头说:“别人都谈,我急啊。”
“你知不知道这样追求女生级别很低啊?”
“更高级别的我不会啊。”
“那你可以问我啊!”
请不要怀疑我热情关怀彭朋的动机有不良企图,我只是被他散发出的怪兽气质激起了化腐朽为神奇的表现欲。彭朋看着我摩拳擦掌的样子,怕怕地说:“你想干吗?”
“没有啊。没想干吗。”
人模狗样的这一天
《马太福音》里有一句名言——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彭朋无比惊讶。你看,一个连马太效应都不懂的人,活该被人鄙视。我说:“这个理论告诉我们,如果你是个被追捧的,那么追捧你的人就会越来越多。如果你是个被鄙视的,那么鄙视你的人,也会越来越多。这种普遍存在的两极分化现象,同样适用于爱情。”
彭朋看着我,眨了眨眼睛,说:“你的意思是,我被某女拒绝之后,就会招致更多拒绝?”
我想,彭朋还算是有自省能力的男生,起码在这点上,没把自己归为被捧的那一边。那一天,我在生活区的水吧前用手机为他拍了张照片,因为这是一个变身的起点。
周末,我带着彭朋去选衣服。扒去他撞色撞到眼疼的T恤,换上舒服的米白色,剪去他想让人拔光的凤梨头,留下清朗明快的短发。还有那副他偶像阿汤哥最爱的蛤蟆镜,被我扔在地上,踏上万劫不复的一脚。
彭朋说:“以前的衣服都不要了?”
“马太!”
“头型也不能变了?”
“马……太!”
“眼镜可是180块买的。”
“马太……”
彭朋跳到我眼前尖叫:“介个马太太也太狠了吧!”
那时已是傍晚,阳光从楼群的身后溢出来,大片杨树的叶子,沙沙地摇动着,像有巨大的沙漏,悬在头顶。我看着彭朋的新造型有点儿呆。他晃了晃手,说:“Hi,发什么愣呢?”
我用一种貌似不屑的口气说:“想不到啊想不到,你也有人模狗样的这一天。”
不舒服的温柔
十一月,国际电影节。我拉着彭朋买了西班牙电影周的通票。有Jose A.Zorrilla的《沙漠与浪潮》,也有Alejandro Amenábar的《深海长眠》……彭朋坐在熄灯后的影院里,伏在我耳边低低地说:“这些片子是催眠用的吗?”
我说:“这是气质,是内涵,不懂也要装懂。”
是的,外表是穿出来,气质是熏出来的。一个只知道变形金刚大战火影忍者的男生,绝不可能呼出迷人的气息。当然,想要迷人,他还需要一门必杀技。我陪他花520块,报了吉他学习班。不用古典,只要民谣就好,包教包会,附送吉他。我们常常跑去学校的小礼堂练琴,那里平时没什么人,贿赂看门大爷一包烟,他就会同意我们坐上一下午。
其实,彭朋还算有点天分,一个星期就可以按着几个单调的和律,对着我唱《温柔》了。我说:“现在都爱左小祖咒了,你怎么还五月天呢。”
彭朋“啪”的一声,捂住琴弦说:“唉,你还真能装呢。”
我发现彭朋真的开始变了,会善用一点儿他眼里温良的目光,和嘴角浅淡收敛的笑。初冬的风,把小礼堂的窗子吹出一圈冰花。我坐在舞台边上,听彭朋一遍一遍唱《温柔》,他的嗓子有一点儿哑,像花生酱里没研碎的小颗粒,有粗糙的不舒服之美。
只是看门大爷无限煞风景地推开门,说:“喂,你们要是再唱这个破歌,就换个地方嚎吧。”
门里的好姑娘
转眼寒假,我决定留下实习,在号称国内500强的名企办公室里打杂。彭朋很仗义,留下陪我,让我感动得请他吃了顿巴贝拉。那时宿舍里的室友都走了,只剩下陶敏。有法国文化交流团到访,她是优秀学生代表,全程陪同。
周末,和彭朋约好在宿舍看剧集,我去门口超市买零食。
假期里的舍监,只睁一只眼睛,习惯了彭朋来去自由。我提着袋子回来,听见走廊里有彭朋隐约的歌声,很意外,是左小祖咒的《好姑娘》。他还是乖乖练了,尽管他不,还要装得很懂。
我站在门外听了一会儿,末尾有一串女生的笑声飘出来,是陶敏吧,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她说:“你唱得还行,可是这歌也太难听了。”
彭朋说:“那我给你唱《温柔》吧,这个我最拿手。”
看来,我改装成功了。连眼睛长在头顶的陶敏,也他难听的歌。只是门里愉悦融洽的气氛,比较适合我安静地退场。我提着两袋乐事,两块德芙,两包奥利奥……一个人走出宿舍楼。
监舍老师探头八卦地说:“你去哪儿啊?彭朋刚上去。”
“他……”我拖了个很长的尾音才说,“不是来找我的。”
之于我,之于你
我回到宿舍,彭朋已经走了。陶敏躺在床上说:“你去哪儿了,手机也不开,彭朋找你去了。”
我像根木头一样倒在床上,一言不发。
从彭朋递给我那张粉色信封开始,我就应该知道,他不是来找我的,不是吗?我只是喜欢站在他面前评头论足,飞扬跋扈。转个身,我又何尝不是一文不名的小女生,被平凡,被低调,是花50块就可以帮人求爱的人肉背景板。
所以,对不起了,彭朋,耽误你追求爱情这么久。其实我的意见没那么好。你穿明黄的衣服很好看,凤梨头也不错,爱听《好姑娘》的女孩很少,喜欢五月天的很多。你追不到女生,只是手段太老,热情过度,不知道现在闷骚的男生最当红。
而我这样精心地修改了你,只是因为我爱好一款经典的网页小游戏,它叫变装帅哥。一个人无聊的时候,我常会玩得乐此不疲。我会让页面里的男生,穿米白色的T恤,梳清朗短发,喜欢有弗朗明哥的电影,弹一手好吉他……而这样的男生之于我,就像陶敏之于你,是树尖上可望不可即的果子,踮脚蹬梯子也要仰视。
为此,我应该感谢你,感谢你糊里糊涂地做了我游戏男主角的现实版,在那个被Alejandro催眠的电影院里,给了我偷吻你的机会。
是的,我吻了你。你睡在我的肩头,嘴唇有爆米花的香气,毛茸茸的短发刺得我脸颊酥痒微疼。
陶敏忽然推了推我说:“嗨,楼下有人唱歌呢。”
她推开窗子,有沙沙的歌声飘上来,是左小祖咒的《走失的主人》吧。吉他一串串的错音,听起来有粗糙不舒服的美。
陶敏说:“我给你准备一盆水吧?”
我说:“不,麻烦你把我扔下去。”
蓝昌科//摘自《知音女孩》2010年12月下,晁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