奠定麦克斯·珀金斯编辑生涯的三局棋的对手分别是菲茨杰拉德、海明威、托马斯·沃尔夫——每一个都贴得上大众心目中的“天才”标签:成名够传奇,才华够横溢,人生够跌宕,辞世够惋惜。沿着珀金斯的目光,我们可以窥见天才们最放松也最任性的时光,发现他们有时候比自己笔下的人物更脆弱。
珀金斯对菲茨杰拉德说的一席话曾经被反复引用:“不要一味听从我的判断。假如我的判断真的让你在关键之处听从了我,我会感到羞耻,因为一位作家,无论如何,必须发出自己的声音。”但他们之间的通信可以证明,在写作过程中,恰恰是在好几个“关键之处”,珀金斯的判断照亮了菲茨杰拉德艰难跋涉的夜路。
从最后的成品看,作家不仅心甘情愿地采纳了编辑的每一条建议,而且把他们俩本来都觉得“松松垮垮”的第六章和第七章加固成全书节奏最紧凑、推进速度最快的段落。结构封顶之后,在菲茨杰拉德选择困难症发作时,珀金斯又跟泽尔达一起帮助他在一堆拗口的标题中一锤定音:这篇“堪称奇迹”(珀金斯语)的中篇小说定名为《了不起的盖茨比》。
此后是我们大家都熟悉的故事,菲茨杰拉德踩着和盖茨比相仿的节奏飞升、坠落,珀金斯则一直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或欣喜或担忧。担忧渐渐超过欣喜,珀金斯通过预支稿费和自掏腰包借钱给菲茨杰拉德的次数也渐渐超过了他进出其豪宅参加派对的次数。珀金斯曾经写信给朋友,说自己垫钱是“因为出版社已经没有经济上的正当理由可以继续借钱给他。我想让他能够专心写作,避开好莱坞,以及诸如此类花天酒地的生活”。
海明威同样需要珀金斯在创作与经济上给予长期关注,但这位自认为比菲茨杰拉德“硬汉”一百倍的天才当然会自创一套麻烦,等待珀金斯替他量身定制解决方案。为了海明威,羞涩古板的珀金斯(他表达最强烈情绪的字眼是“上帝呀”)被迫到出版社老板那里去讨论海明威小说中的那些粗话脏词该怎么处理。珀金斯实在羞于启齿,于是老板只能发话:“那就写下来吧。”珀金斯只好将那个脏词写下来。老板瞥了一眼便笺簿,摇着头说:“麦克斯,如果海明威知道你连这个词都说不出口,他会怎么看你?”
偶尔,当海明威的阳刚指数亟须自我确认时,珀金斯的办公室还得充当战场。珀金斯旗下的另一位作者麦克斯·伊斯特曼写过一篇评论海明威的文章,断言其“对自己是个大个子男人这一点还缺乏笃定的自信”,文字风格“堪比在胸口上贴假胸毛”,这段话被海明威直接理解为对其男性身份的恶毒攻击。可想而知,当他们俩在珀金斯的办公室巧遇时,一场动作戏便如箭在弦上。海明威先亮出“毛茸茸的胸膛”,然后“笑嘻嘻地上前伸手解开伊斯特曼的衬衫扣子,露出他那光秃秃的、如男人秃顶的胸膛”。为了化解危机,珀金斯甚至也准备解开自己的衬衫,把剧情往自己身上引。然而,来不及了,海明威开始质问,进而朗读那些引发冲突的句子。珀金斯再度试图灭火,自告奋勇把书念下去,但海明威抢过书扔向伊斯特曼,两个人扭打在一起。
不过,若论珀金斯投入的情感强度,则海明威与菲茨杰拉德这两个案例加在一起也比不上托马斯·沃尔夫。沃尔夫下笔千言,砖头厚的稿子砸到各出版社无人敢接,珀金斯就捡起来一句一句推敲。在一改就足足刪去九万个单词、在别处屡遭冷遇的稿子《啊,迷失》成了现象级畅销书《天使,望故乡》的同时,多年之后令二人渐生嫌隙的祸根也悄然种下。
1936年,沃尔夫的宿敌——评论家德·沃托以沃尔夫曾在第二部小说《时间与河流》中向珀金斯致谢(修改的规模与第一部不相上下)为论据,得出刻薄的结论:“这本书体现出的组织能力、批判智慧,并不出自艺术家的内心,也不出自他对作品形式和完美的感受,而是出自出版社的办公室。”沃尔夫与珀金斯之间所有的积怨都被这条离间计点燃。这些积怨既有编务琐事中产生的分歧,也有沃尔夫出于作家本能的窥私癖——他总是把珀金斯透露给他的办公室八卦写进小说里。但究其实质,这是任何一对亲密到他们这种程度的朋友之间都可能爆发的危机。当珀金斯的太太和沃尔夫的情人艾琳都在抱怨他们俩的友情占去彼此太多时间之时,当沃尔夫在作品中把珀金斯比喻成狐狸时(“狡猾的狐狸,你的狡猾是多么单纯,你的单纯又是多么狡猾……你为人公正,眼光犀利……高尚……单纯——但是从来没有在讨价还价中吃过亏!”),这一对“天作之合”就离分手不远了。
珀金斯的成就之所以无法复制,至少有一部分原因在于,如今高度产业化的出版界已经不可能找回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文艺氛围。那些年,好作家和好编辑之间更少精确的测算,更多随性的发挥。在规模庞大、分工精细的流水线出现之前,还残留着一点手工作坊式的温暖。那些年,珀金斯和沃尔夫站在高楼上壮怀激烈;海明威发电报宣告他终于想出了小说《丧钟为谁而鸣》的结局——“桥被炸毁”;菲茨杰拉德醉醺醺地说“我是一个好蛋,你也是一个好蛋”,然后开车载着珀金斯一头扎进池塘——这是珀金斯最爱跟别人讲的笑话,每讲一次,那个池塘的面积便在狐狸的描述中被扩大一次。
归根结底,狐狸究竟是怎样的人?楼顶上的狐狸、池塘里的狐狸、办公室里的狐狸,哪一个才是真正的珀金斯?我们很难得到特别明确的答案,因为在大部分故事中,他总是自觉充当那个更低调、更克制的配角。他习惯于被天才的光辉照耀得面目模糊。独处时,他似乎是个十分乏味的人,每天的作息时间雷打不动,走同样的通勤路线,吃同样的午餐。他的热情有一多半都倾注在写给作者的信里,他在书信中展现的见识与文采在圈里被传为美谈。有人忍不住问他:“你自己为何不写作?我觉得你的写作水平远高于现在大多数的写作者。”沉思好几天以后,珀金斯才缓缓作答:
“因为我是编辑。”
(曲 池摘自译林出版社《假作真时》一书,本刊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