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和谐”经验

  2009年8月9日,新加坡迎来建国44周年纪念。今年的国庆庆祝仪式,还多了一个史无前例的小插曲,就是在晚上8时22分,新加坡全岛各处拉响警报,提醒全体新加坡人,在这一刻一起宣读“国家信约”(The?摇Pledge)。
  届时,无论在家看电视、听广播,还是在餐馆用餐,抑或在商厦购物,都会听到警报,告诉你“宣读信约”的时刻到了。警报时间配合当晚国庆庆典的高潮。
  信约的中文内容是这样的:我们是新加坡公民,誓愿不分种族、语言、宗教,团结一致,建设公正平等的民主社会,并为实现国家之幸福、繁荣与进步,共同努力。
  新加坡中小学校的全体学生,每天上课前的朝会上,都要在校长的带领下,宣读上述“国家信约”。由于每天都要背诵,即使离开学校数十年,多数新加坡人也还能倒背如流。
  这段非常简短、背诵只需20秒的信约,其涵盖的意义、所设定的崇高目标,实现起来却一点儿都不轻松——新加坡经过40多年的努力,总算“基本实现”了该信约所追求的理想。
  仔细琢磨这个信约,便能觉察,在“誓愿不分种族、语言、宗教”之前,开宗明义强调“我们是新加坡公民”这一重大前提。“新加坡公民”才是大同的目标。
  年过50的新加坡人,一定不会忘记发生在1964年7月的那场血腥和恐怖的种族暴乱。当年在少数种族主义政客的煽动下,华族与马来族发生过两次大的冲突,造成36人丧命,563人受伤。
  新加坡是个小国,占人口比例75%的华族,是东南亚地区的少数民族;而仅占16%的马来族,却是区域内最大的民族。这种民族比例的特殊性,无形中加剧了新加坡处理民族关系的难度与复杂性。因此,1965年新加坡独立以来,“民族与宗教的和谐”成为国家建设最重要的基础,李光耀及其后的两位总理,都在这个基础上努力推进民族与宗教的和谐。
  (钟 悦摘自《新民周刊》2009年第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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