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

  每次到屏东去看妈妈,还没到时先给她电话:“你知道我是谁吗?”

  她愉快的声音传来:“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可是我知道你是我喜欢的人。”

  “猜对了,”我说,“我是你的女儿,我是小晶。”

  “小晶啊,”她说,带着很浓的浙江乡音,“你在哪里?”

  带她去做脚底按摩,带她去美容院洗头,带她到菜市场买菜,带她到田野上去看鹭鸶,带她到药房去买营养品,带她去买棉质内衣,宽大但肩带又不会滑下来的那一种,带她去买鞋子,买乳液,买最大号的指甲刀。我牵着她的手在马路上与她并肩同行的景象,在这黄狗当街懒睡的安静小镇上就成为人们记得的本村风景。不认识的人,看到我们又经过他的店铺,一边切槟榔一边目送我们走过,有时候说一句,轻得几乎听不见:“伊查某仔转来喽!”

  见时容易别时难,离开她,是个复杂的工程。离开前二十四小时,就得先启动心理辅导。我轻快地说:“妈,我明天就要走啦。”

  她也许正用空洞的眼神看着窗外的天,这时马上把脸转过来,慌张地看着我说:“要走了?怎么要走呢?”

  我保持声音的愉悦:“要上班,不然老板不要我啦。”

  她垂下眼睛,是那种被打败的神情,两手交握,放在膝上,像个听话的小学生。跟“上班”,是不能对抗的,她也知道。她低声自言自语:“喔,要上班。”

  “来,”我拉起她的手,“坐下,我帮你擦指甲油。”

  我买了很多不同颜色的指甲油,专门用来跟她消磨卧房里的时光。她坐在床沿,顺从地伸出手来,我开始给她的指甲上色,一片一片慢慢上,每一片指甲上两层。她手背上的皮,抓起来一大把,是一层极薄的皮,满是皱纹,像蛇蜕掉弃置的干皮。我把从新西兰带回来的绵羊油倒在手心上,轻轻揉搓这双曾经劳碌不堪,而今青筋暴露、灯尽油枯的手。

  涂完手指甲,开始涂脚指甲。脚指甲有点灰指甲症状,硬厚得像岩石。我把她的脚放进热水盆里,她缩起脚,说:“烫。”我说:“一点也不,慢慢来。”浸泡五分钟后,脚指甲稍微松软了,再涂色。我选了艳丽的桃红,小心翼翼地点在她石灰般的脚指甲上。效果看起来确实有点恐怖,像给僵尸的脸颊上了腮红。

  我认真而细致地“摆布”她,她静静地任我“摆布”。我们没法交谈,但是,我已经认识到,谁说交谈是唯一的相处方式呢?还有什么比这胭脂阵的“摆布”更适合母女来玩?只要我在,她脸上就有一种安心的平静。更何况,胭脂阵是有配乐的。我放上周璇的老歌,我们从《夜上海》一直听到《凤凰于飞》《星心相印》和《永远的微笑》。

  涂完她所有的手指甲和脚指甲,轮到我自己涂了。黄昏了,淡淡的阳光把窗帘的轮廓投射在地板上。“你看!”我拿出十种颜色,每一个指甲涂一种颜色,从绯红到紫黑。她不说话,就坐在那床沿上,看着我涂自己的指甲,从一个指头到另一个指头。

  每次从屏东回到台北,朋友总是惊讶:“你涂指甲油?”

  指甲油涂完了,空气里全是指甲油的气味。我说:“明天,明天我要走了,要上班。”

  她有点茫然地说:“要走了?怎么要走了?那——我怎么办?我也要走啊。”

  把她拉到梳妆镜前,拿出口红:“你跟哥哥住啊,你走了他要伤心的。来,我帮你化妆。”她一瞬间就忘了我要走的事,对着镜子做出矜持的姿态:“我啊,老太婆了,化什么妆哩。”

  可是她开始看着镜中的自己,拿起梳子,梳自己的头发。

  她曾经是个多么沉溺于美的女人啊。六十五岁的时候,突然去文了眉和眼线;七十岁的时候,还问我她该不该去隆鼻。多少次,她和我一起站在梳妆镜前,她说:“女儿,你要化妆。女人,就是要漂亮。”

  现在,她的手臂布满了黑斑,黑斑在干枯而衰老的皮肤上,像蜕下的蛇皮。

  我帮她擦了口红,说:“来,抿一抿。”她抿了抿唇。

  我帮她上了腮红。在她文过的眉上,又画上一道弯弯的淡眉。

  “你看,”我搂着她,面对着大镜子,“冬英多漂亮啊!”

  她惊讶:“咦,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是你的女儿嘛。”我环抱着她瘦弱的肩膀,对着镜子里的人说,“妈,你看你多漂亮。我明天要走了,要上班,不能不去的,但马上会回来看你。”

(作者:龙应台 来源: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目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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