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从儿子房间门口经过,听见他正在打字。
“想写点什么呢?”我问他。
“正在写回忆录,描述做你儿子的感受。”
听了他的话,我的心里甜丝丝的,说:“写吧,但愿在书中我的形象还不坏。”
“放心吧,错不了!”他说,“嗨,爸,商量件事。你把我关进牛棚,用你的皮带抽我,像这样的事,我应该在书中写几次啊?”
这使我愕然。“我从未把你关进牛棚,也没有用皮带抽过你啊!再说,我们家压根儿也没有牛棚。”
“我的编辑说,要想使书有销路,就应该描述诸如此类的事:当我做错事的时候,你狠狠地揍我,继而又把我关进厕所。”
“可我从来没有把你关起来啊!”
“那是事实。但编辑指望我的故事能使读者大开眼界,就像加里·克罗斯比和克里斯蒂娜·克劳索德写的关于他们父母的故事那样。他认为读者想了解你的私生活——你的庐山真面目。现在儿辈们都在写这方面的书,而且都是畅销货。假如我也把你描述成一个堕落的父亲,你不会反对吧?”
“你一定要这样做吗?”
“是的,必须如此。我已经预支了一万美元,他们的条件是我必须揭露你的隐私。你可以读一读我写的第二章。内容嘛,是你在一次演讲中闹出了大笑话,事后你酩酊大醉地回到家中,把我们所有人从床上轰了起来,逼着我们刷地板。”
“你很清楚,我从来没有这么干过。”
“哎呀,我的爸爸!这只不过是一本书。我的编辑喜欢这样的书,第三章他最中意了。那一章中,你对母亲拳打脚踢,大耍威风。”
“什么?我揍了你母亲?”
“我并不是说你真的伤害了母亲。不过,我还写了我们几个小孩惯于藏在毛毯底下,这样我们就听不到母亲挨打时那种声嘶力竭的叫声了。”
“天啊,我从未打过你的母亲!”
“可我不能这么照搬事实。编辑说过,成年人是不会花十五六美元去买《桑尼布鲁克农场的丽贝卡》的。”
“好吧,就算我用皮带抽了你,揍了你母亲。除此我还做了些什么?”
“对了,我正在第四章中写你拈花惹草的事呢。假如我写你常在凌晨三点钟把那些歌舞女郎领进家门,你说人们会不会相信?”
“我敢肯定,人们会相信的。但即使这会成为一本畅销书,难道你不认为这太离谱了吗?”
“这是编辑的主意。平时,你没有粗暴待人的恶名声,这样一写,读者才会真正感到惊奇、刺激。对我不会有什么损害的。”
“对你是没什么损害,但对我可如同下地狱了!”我再也按捺不住,冲他吼叫起来,“那我究竟做了点好事没有?”
“有。其中有一章我特别写到你为我买了第一辆自行车,但编辑让我删去了,因为我也写了圣诞节的事。那次,我跟你顶嘴,气得你把一碗土豆泥统统扣在我的脑门上。编辑说这样的两件事写在一起是会把读者搞糊涂的。”
“那你为什么不写仅仅因为你数学考试得了‘良好’,我就用冷水把你从头淋到脚?”
“你说得好。那我就这样写,一次我得肺炎住院,你这位当爸爸的甚至连看都不看我。”
“看来你是想把你的父亲以一万美元出卖了?”
“不仅是为了钱。编辑说如果我把一切都捅出去,那就连巴巴拉·瓦尔德斯都会在他主持的电视节目里采访我,那时我就再也不用依靠你来生活了。”
“好吧,如果这本书真会带给你那么多的好处,你就干下去吧。要我帮忙吗?”
“太好了,就一件事。你能不能给我买一台文字加工机?如果我能提高打字的速度,这本书就能在圣诞节前完稿。一旦我的代理人把这本书的版权交给电影制片商,我就立即把钱还给你。” ■
(蓝昌科摘自《小作家选刊》2009年第4期,刘 刚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