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转身
丁立梅
她和他,同学七年,从高中,一直到大学毕业。爱情像不经意间落下的牵牛花的种子,落在彼此的心上,兀自牵绕缠绵成一片。便爱了。
他们开始商量着买房。看过无数的房之后,他们终于在环境幽静的一处,物色到一套住房,面积不大,却足以安放他们的爱情。她喜欢那里的落地窗,可以接受满阳台的阳光。她说,结婚后,她就在阳台上为他熨衣裳。他听了,笑,笑得很幸福。
甚至设想到将来,将来老了,阳台上会长满花草,还养一只会唱歌的鸟。他们两个,就偎在阳台上晒太阳,看花开,听鸟唱。
如此的美好持续了一段时日后,他们之间,渐渐地云遮雾挡,像隔了一座山峰。再相处的时候,多半无话。这时,他们买的新房子的钥匙到手了,她试探地跟他说,结婚吧。他掉转头,眼睛看着窗外的景,漫不经心地回答,等等再说吧。她只听得“砰”一声碎响,是花朵爆开的声音。满地落红,无法收拾。
也终于知道,他爱上了另一个女孩。
她独自一人,狠狠流了一通泪。然后,收拾掉泪痕,约他见面。见面的地方,是她和他常去的街心公园。春天的太阳,闪着钻石一样的光芒。身边是姹紫嫣红,一个城,刹那间显得风情万种。她盛装而出,款款而至。他讶异地看着盛装的她,问,今天什么日子?这么隆重?她看着他笑,平静地说,今天,是我和你分手的日子。然后伸出手来,轻触他的手,说了一声,你多保重,就转身而去,留一个华丽的背影,给他。其时,太阳姣好,金钟花开得漫天漫地。
经年之后,同学聚会,他去了。她正和老公在外度假,没去成。聚会上,有人说起她,大家都羡慕她日子的丰腴。他的眼里,有深深的悔。记忆总在花开的时节疼痛,那漫天漫地的金钟花呀,是一场华丽的盛会。他在记忆里怀念她。
有同学辗转把这些告诉她,她只淡淡一笑,转身去给阳台上的花花草草们浇水。那是老公买了送她的,在饱满的阳光下,花草们正枝叶葱茏。当年她的华丽转身,不但留住了她的自尊和优雅,还为自己留住了一颗完整的心,好继续去爱。
(郑绪明摘自2005年12月25日《中国青年报》)
盛宴
林雨
她喜欢美食,却疏于厨艺,如果要下厨,那绝对是一场灾难。他烧得一手好菜,但却给自己定了一个原则——不下厨房,因为这有损他的品牌形象。他们单身时是这样的。
现在,两人的生活,他掌勺。洗、切、煎、炒,以及饭后洗碗,都是他一手包办,她只能在旁边观战,却不能动手。因为,他怕油烟污了她的秀发,伤了她的纤手。
她喜欢看他做菜的样子,神情专注,动作利落,配菜、下锅、装盘,挥洒自如、一气呵成。看得入迷,她总会情不自禁地骚扰他,从背后抱他一下,或是亲他的耳朵,告诉他:“老公,你切菜的样子好帅!”每次,看着透明的锅里蒸气氤氲,鱼肉渐渐变得雪白,香气慢慢溢出,她总会闭上眼,深呼吸,这味道让她感觉无比幸福。
当然,也有例外,每个月末的休息日,他总要出去一天,回来的时候,会感觉有些异样,他总是异常沉默。去做了什么,他从来不说,被追问得急了,也只是笑。于是每月末那一天他的去向成了一个谜。她还是快乐的,然而快乐中又总有一丝阴影,自己像白开水一样透明,而他,却像一坛陈年老酒,隐约闻得到醇醇的香味,但没开封的时候,却不知那里面到底装着什么。
终于有一天,她还是忍不住跟踪了他。早上9点,看着他进了医院,挂号,进了内科,交费,进了治疗室,然后,一直没有出来。
天哪!他会有什么病呢?只要他能健康地活着,她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她问了走出来正准备下班的大夫,得知,原来他是在做肺泡透析,做完以后两小时内不能发声,刚做完,正在休息。
终于知道,他大学时曾经煤气中毒,引发了帕金森氏病,后来虽然通过手术治疗痊愈,但他的呼吸系统非常脆弱,不能适应烟尘环境,他们在一起以后,他就几乎每个月都过来检查一次,做肺泡透析。
她真的好恨自己,为什么那么笨,居然任他为爱透支自己的身体!那一天,她决定要学着做菜,她相信,总有一天,她会成为一个高手。
有了爱,一切都有可能。
(马晓玲摘自2006年1月6日《现代女报》)
婚姻坟墓里的爱情
艾桦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名言似乎是专门为他俩而说的。
结婚之前,她一日三次不厌其烦地贴着他的耳朵问他:“你爱我吗?”他也会一日三次不厌其烦地贴着她的耳朵坚定地回答她:“我爱你!”她又问:“爱我多少?”他回答:“长江的水那么多。”她再问:“爱我多久?”他再回答:“一生一世。”这时候她就会像小猫一样钻进他怀里撒着娇说:“不够。”他问她:“那你要多少?要多久?”她就拧着他的耳朵说:“我要太平洋的水那么多,要月亮那么长久。”
结婚之后,她仍问那些问题,他抱怨她,说她总问那些白痴问题。接着她也就开始抱怨他了,说他冷漠,说他懒惰,说他不讲卫生,还有……反正一大堆。
渐渐地,他晚上很晚或者干脆不回家了,她开始查他的手机。一年、两年,三年之后的某一天,她对他说:“我们还是离了算了吧!” 于是他们彼此都解脱了,他们都期待着走出坟墓后的涅。
那夜他像往常一样开着电视到深夜两点,电视里突然说凌晨四点左右有地震。他从床上跳起来,拨出了那个熟悉的号码。但对方一直是正在通话中。多次之后,他终于沮丧地放下电话。刚回到床前,电话就响了,抓起电话,双方都不约而同地说:“怎么你一直都在通话?”于是彼此都愣住了。
第二天,他们一个转身又重新回到了原来的那座坟墓。
结婚了,我们不再有海枯石烂地老天荒,不再有热恋时的罗曼蒂克。有的是锅碗瓢盆交响曲,是浓浓的亲情和心与心的交融。当爱情步入泥淖,我们稍一避让,爱情就会从婚姻的坟墓里死灰复燃。
(王永杰摘自《家庭》2006年第1期)
时间之葬
叶倾城
他认定,她就是他要一生围炉夜话的人,所以早早地,就计划了秋与冬。而那时,他们都还年轻。
是秋风微凉、阳光还暖的日子,午后阳台上,她照着图谱,笨手笨脚,学着为他打一件马海毛的厚毛衣。打几针,停一停,忽地摇摇头,是打错了,拆掉重来。莞尔一笑,嘴边米粒大的小酒窝。
他记得那毛线是深褐色的,温暖如栗,或者越冬的草垛,她抱着大球毛线,像农妇抱着一整个秋天的收成。他时常冲动起来,一把拥她入怀,被钢针扎了好几回。
仲秋未至,他已负笈远游。渐渐,算准时差打给她的电话,寂寥地响了又响,久久无人接起。家人只语焉不详,最后他发狠要马上买机票回国,母亲才轻轻叹一口气,“其实也不怪她,女孩子是等不起的……”
只剩下那件新打好的毛衣,叠得齐齐整整,在空无一物的衣柜里,沉默着,他甚至还没来得及穿一次。海归后,他天南地北地换工作,几次想扔,但抱在胸口偎一偎,仍然妥帖而温暖,总是不舍得。旧事是一只恋家的狗,追随不肯去。
再得到她的消息,是在地铁的间隙,手机上的陌生号码是石门,接起后听见她的声音,仿佛遭遇另一扇更黑的石门,“我们……还能重新开始吗?”信号断了。他怔忡地站在那里。
他,恨过她吗?也许有的,一点点,微细如玻璃屑,然而他曾一夕横过八万里,也曾在晨昏颠倒里,醒得非常痛苦。天堑的隔绝,寂寞的重量,他都理解,他原谅一切命运面前的懦夫,因他,早知自己也不是勇者。
而他,曾经这样,这样地,爱过她。
那夜,他第一次抖开了那件旧毛衣,记忆着最初的温暖。迟疑地,从头上套下去。咦,没有洗过也会缩水?深深屏住气,勉强拉上身,双臂向外一振,“嘶啦”一声,右侧从腋下起一直到下摆完全绽线。
那一瞬间,他在镜中无比清晰地,看见了真相:庞大的身躯勉为其难地塞在窄小的毛衣里,挤得紧绷绷的,像一个穿了常人衣服的黑熊,滑稽可笑。他终于,没有回她的电话。
他还记得,当时手挽手买毛线的心情。只是自己不觉,他已发胖,再也穿不进当年的毛衣。就好像,已经结婚生子的他,心与生命都有了归处,不能也不想,重复往日的漂泊。旧去的毛衣,是石棺石柩,睡了死去的爱情。
(胡婷摘自《文苑》2005年第11期)
(作者:丁立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