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15年前的事了,那时我们住城乡结合部,到晚上四处很荒凉。那天为省下坐车的钱,我和当老师的妈妈选择走小路。路是碎砖铺成的,坑坑洼洼,没路灯。我的鞋子是姐姐穿过的,即便塞上鞋垫还是松松垮垮的。过小桥时,右脚的鞋子终于掉了下来。我借穿鞋的工夫看了看四周,天已黑,耳边再次响起亲戚的话:“年根儿治安乱,今晚别赶回去了。”而母亲谢绝了。
借到钱,我们还是很高兴,母亲甚至说要给我们称半斤巧克力。这样的谈话很轻松,我一度忘了脚下的鞋子。那件事发生时,我们离家还有半小时路程。一声凶巴巴的“站住别动!”两个人像山一样堵住我们的路。事情太突然,就像演电影。母亲捏捏我手心,叫我别怕。
那是两个年轻男人,每人手里拿一根粗棍子。夜色中看不清他们的表情,却可以想象那一份杀气。我急得要命,却又一筹莫展。我13岁,母亲35,一大一小两个女人怎么也敌不过两个壮年男人。
可怕的沉默之后,右边的男人说话了:“我只想要钱。”他似乎不比我们轻松,我捕捉到他话音里的颤抖。母亲没吭声。他继续说:“我们真不想伤害你们,是没办法。辛辛苦苦打工一年,老板带钱跑了,我们得拿钱回家过年。你们城里人好歹比我们容易。”
他语气倒还老实,可那棍子凶神恶煞般杵在那里。
对峙片刻,母亲忽然叹气,从口袋里拿出蓝色手绢。手绢里包裹的是借来的200块钱。我记得那是4张簇新的票子,每张面额50元。
男人看到钱,自然伸出他空着的手。
“慢!”她把钱往怀里一缩,“这钱不能让你们抢走。”那人的手愣在半空,我也不明白母亲要说什么。
“今天你们抢了我的钱,不管数额多少都是犯罪。我知道你们有难言之隐,但法律不管那么多,不光法律判你们有罪,你们内心也不会原谅自己。”
此时她竟讲起课来,这实在出乎我的意料。不仅如此,随即她做了一件仿若天方夜谭的事。她说:“不如这样吧,我代你们写张借条,你们签个字,不管多久还钱,5年也好10年也好,甚至你们没钱还也好,只要记住,今天你们没抢,你们是借我的钱。我希望,从今以后你们再不要抢了。”
母亲从口袋里摸出纸笔,在黑暗里凭感觉写了张借据。她把钱和借据一起放到那人手里,“上面有我的名字和地址,至于你们的名字,如果害怕,随便签一个假名也行。”
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歹徒大概也从未遇到过,他们愣了片刻,互相看看,什么也没说拿上钱和借据就走了。
在余下的路途中我一言未发,失望极了,母亲如此可笑,简直迂腐至极,没有克敌术也罢了,承认胆怯也罢了,居然替手拿棍棒的劫匪写下愚蠢的借据。这事若非亲历,我会当笑话。
那个春节,尽管母亲还是买了巧克力,可我心里很难过。关于那张愚蠢的借据,我始终无法释怀,我想,这绝对不是母亲平日嘴里所说的勇敢。
让我意外的是,两年后的一天,我们收到了一张汇款单。上面的数额是1000块钱,汇款人的名字却是陌生的,附言栏上写着:“谢谢您没让我们走错路。”
是母亲的一句话,改变了两个人的命运。
(刘畅摘自《台港文学选刊》2006年第9期)
(作者:时 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