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道选择题,选对的人很少。
以下列出对美国历史有重大影响的12个人。他们都曾当过律师,但其中有1个人中途从法学院退学。你能猜到他的名字吗?
准备好,开始!
1.帕特里克·亨利,参加过大陆会议,曾任美国弗吉尼亚州州长。他在1760年取得律师资格。到1763年,仅3年时间,受理了1100多个案件。
2.约翰·杰伊,1768年通过律师资格认证,是联邦最高法院第一任首席大法官。
3.约翰·马歇尔,也是一位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1780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
4.威廉·沃特,刚满20岁时就在弗吉尼亚州一个城市做律师,后来担任了美国司法部长。
记住,你要从这些业绩显赫的律师中找出那个从法学院中途退学的人。
5.罗杰·托尼,1799年开始当律师,之后步步高升,做过美国财政部长,也担任过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一职。
6.丹尼尔·韦伯斯特,1805年通过波士顿地区律师认证,在法律界享有很高威望。1841年,出任美国国务卿。
7.萨蒙·蔡斯,当过参议员、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他年轻时为逃跑的奴隶做辩护律师,名声大噪。
8.亚伯拉罕·林肯,美国第16任总统。
9.史蒂文·道格拉斯,参议员,曾是林肯的总统竞选对手。他1834年取得律师资格。
10.克拉伦斯·达罗,著名律师。他最有名的案子是1925年的斯科普斯诉讼案。
11.罗伯特·斯托里,生于1893年,1952年和1953年连续两年担任美国律师协会主席。
12.斯托姆·瑟曼德,1930年通过律师资格认证。他曾担任过南卡罗来纳州州长、参议员。
这就是美国历史上12位赫赫有名的人物。他们中只有一个人,在法学院学习1年后辍学,此后再未踏入法学院大门。时间到!
答案是——克拉伦斯·达罗。他在法学院呆了一年,成绩平平,于是退学回家自学法律。另外那11个人不可能从法学院辍学,因为他们从来就没上过法学院。
做完这道题,你该明白学历和成功之间的关系了吧?
(岳成摘自2005年9月2日
《环球时报》)
(作者:[美]罗伯特.摩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