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顿的宇宙“滴答、滴答”地运行着,大约200年没出一点故障。如果他的鬼魂能在1900年前的任何时间来到瑞士,所有的钟都会同声奏鸣颂歌。可是就在1900年,离那古老的钟塔不过约200米的地方,住着一个新来的年轻人,他不久就要使所有的钟表吵闹起来。他就是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大约自此时,时间与光开始闹别扭了。1881年,阿尔伯特·密切尔逊做了一个实验(6年后他又和爱德华·莫莱一起做了一次),把光朝不同方向发射,他吃惊地发现,不论怎样移动仪器,光的速度总是一样的。这是不符合牛顿定律的。就是这一物理学中的小小嘀咕声,使科学家激动地提出了各种问题。这大约是在1900年。
很难说年轻的爱因斯坦及时地知道了这一切,他在大学不是一个用功的学生。但可以肯定,当他十几岁去伯尔尼的时候,早已经问过自己:如果从光的观点来看,我们的经验又会是什么样子?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充满矛盾的,因而是困难的。但像所有的矛盾一样,最难的不在于给出答案,而在于怎样提出问题。牛顿和爱因斯坦的天才之处在于“他们提出透彻的、天真的问题,结果引来了灾难性的回答”。诗人威廉·古柏曾称牛顿为“婴孩似的圣哲”,就因为他有这种气质,而这一形容也完全适合爱因斯坦,他的脸上也总有一种对世界感到好奇的表情。不论是他谈骑在一道光上还是谈在空间中坠落,总是进行着对这类原理的美丽、简单的说明。
对于牛顿,时间与空间形成一个绝对的框架,其中世界的物质活动按照最稳定的秩序运行。他的世界是上帝眼中所见的世界,对每个观察者都是一个样子,不论他站在什么地方或以什么方式移动。作为对照,爱因斯坦的世界是一个人眼中所见的,你所见与我所见是相对的,即因彼此的地点和速度而不同。
爱因斯坦是一个哲学系统的创造者,而不只是数学系统的创造者。他有一种才能——找到一种哲学观念,使人们对实际经验产生一种新的看法。他不像一个天神那样观察自然,而是作为一个开路人,也就是虽然身处紊乱的自然现象之中,但仍相信它们有一个共同的格局,只要我们用新的眼光就可看出。
这样,在其一生中,爱因斯坦使光联上时间,时间又联上空间;使能量联上物质,物质联上空间,空间又联上引力。在他生命终结之时,他还在致力于寻找引力与电力、磁力之间的统一性。在我的回忆里,他在剑桥大学评议会厅里做学术演讲的时候,只穿一件旧毛衣、一双毡拖鞋,不穿袜子,那一次他就对我们谈他在找它们之间的联系,以及他碰上了什么困难。
穿旧毛衣、毡拖鞋,不喜欢背带和袜子——这些可不是故作姿态。那一天我们看见他,他似乎是在表达一个从诗人威廉·布莱克那里得来的信念:“诅咒背带,祝福放松。”他不关心世俗的成功、体面,不随大流;大部分时间他不知道一个像他这样地位崇高的人该怎样行事。他恨战争、残酷、伪善,尤其恨教条——只不过“恨”字不足以表达他所感受到的那种略带悲痛的反感,他认为恨本身也是一种教条。他拒绝担任以色列国的总统,因为(他解释说)他不善于考虑人的问题。这是一个不高的标准,别的总统也大可采纳,只不过能通过标准的不会有几个罢了。
在牛顿和爱因斯坦两个人面前谈人的上升几乎是一种冒犯。这二位是像上帝一样阔步行走的。牛顿是《旧约》的上帝,爱因斯坦则是《新约》的上帝。他充满人情味,怜悯,巨大的同情心。他心目中的大自然本身就是一個有某种天神般气质的人,他经常说自然就是这样子的。他喜欢谈上帝,“上帝不玩掷骰子”,“上帝没有恶意”。最后,有一天尼尔斯·玻尔对他说:“不要再教上帝干这干那了吧。”这话并不公平。爱因斯坦是一个能问非常简单的问题的人,而他的生活和工作所表明的是:当回答也简单的时候,你听到了上帝在思考。
(虫 二摘自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并非舞文弄墨:英国散文名篇新选》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