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有一家叫汤姆的卖鞋公司,由布雷克·麦考斯基创立。老实说,鞋的外形或功能并不特别突出,但它特别的是,每卖出一双鞋,公司就会送一双鞋给买不起鞋子的小孩。
布雷克去阿根廷度假时,发现那里的很多小孩没有鞋子穿,不但影响健康,也妨碍孩子正常上学。当年他就用卖掉一间公司的五十万美元,开始“卖一捐一”的计划。到目前为止,他们已成功送出超过一千万双鞋,给超过六十个国家的孩童。这样一个成功的社会企业,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一、正确的价值观:做一件事,如果出发点的价值观是正确的,就易有爆发力和影响力。“给予”是汤姆鞋最核心的价值。换句话说,汤姆鞋卖的是价值观,而不是鞋子。
二、创意营销:好的想法有很多,要成功,创意和执行力非常重要。汤姆鞋举办年度“一天不穿鞋”活动,让大家体会没有鞋子穿的感受,不但吸引了微软等大企业的赞助支持,也得到二十五万人赤脚上班、上学、上街头的响应。当有人问参与者为何不穿鞋时,他们刚好可以介绍推广送鞋的理念。
三、得道多助:公司成立四个月后,布雷克在纽约机场看到一个穿着红色汤姆鞋的少女。于是他上前询问少女,鞋是哪里买的。少女一开始没认出他来,却非常兴奋地跟他说明“买一送一”的理念,还对他详述创办人的故事。一个能够激励人心的理念,不但能吸引消费者,还能把顾客转化成最有效、最热情的推销员,这也是现在网络时代“病毒营销”最大的推广力量。好的理念不仅受到个别消费者的大力支持,许多大企业也会投入资源支持响应。
四、员工参与:工作满两年的员工,就会被安排到有需要的国家,亲自送鞋给孩童。布雷克发现,到第一线送过鞋的员工,因为亲身感受到助人的快乐,回来后,工作热情高涨。企业让员工在工作中受到利他元素的激励,是一个不但善尽社会责任,又对生产力有帮助的双赢做法。
五、永续做法:布雷克常被问到,既然目的是做善事,为何不成立非营利组织,而要依托营利的企业实体?他回答,投入汤姆鞋的资金,立刻可送出四万双鞋子,确实比成立公司首年只能送出一万双多许多。但四万双鞋送完后,就必须靠不确定的募款,也不知能持续多久。但用可获利的商业模式运作,迄今不但已经送出超过一千万双鞋,而且公司的规模还在持续扩展中。这提醒我们,做好事不但要有热情,还要找到可以持续运作的模式。汤姆公司的生产线已扩展到眼镜,公司将营业收入的一部分捐助给十个发展中国家,帮助十五万人改善了视力问题。
不是每个企业或团体都可以复制汤姆鞋的做法,但每一个人或团体,只要愿意多用一点创意和热情,都可尝试在自己的工作或生活中,找出利他的元素。这样一来,不但可以激励自己,也能够帮助他人。
(作者:盛治仁 来源:《讲义》201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