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1987年,蒋经国去世前一年,台湾正处在剧变中,开放党禁、开放报禁都在这一年发生。台湾《商业周刊》就在这样的剧变中创刊,那时我担任《商业周刊》总编辑,带领了一群有经验而且默契极佳的核心编辑,努力生产内容。但因初始能力不足,一创刊我们就陷入长期亏损的无尽煎熬中。其中,我最痛苦的就是“核心团队”的陆续求去。三年之内,原来倚为左右手的编辑们,都在报社及其他传媒的挖墙脚下,陆续离开。
  通常他们第一次有好机会要离职时,我诉诸理想:“困难是短期的,再熬一下就会过去!”第二次他们又想离职时,我诉诸情感:“我知道你们也很为难,可不可以请你们继续帮帮忙!”但是通常过不了多久,他们的第三次机会很快就出现了。每一个人离职,对我都是无情的打击。可是我不知道我犯了什么错,也不知道该如何改变。直到最后一个离职的人说了真话,我才恍然大悟。他说:“我知道办杂志要有理想,你也是个好人,而我们也不是没有理想。问题是我们也不能不想现实啊!我们跟着你,也想‘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而不是新亭对泣、楚囚相对!”
  回想当时的状况,公司亏损累累,刚创刊时的豪气,早就消磨殆尽,前路茫茫,我把这些前程似锦的朋友留在身边做什么?大彻大悟之后,我开始把理想藏起来,我只想今天的事。“填饱肚肠,再谈理想”,是每一个企业经营者的第一课,尤其当你是领导人,想的不只是自己的肚肠,更要想的是所有团队成员的肚肠。或许你可以自律甚俭,但绝不可以要求组织成员勒紧裤带。
  此外,主管要替团队争取最大利益。如果你的公司是赚钱的公司,那中层主管的责任是把自己的团队变成好公司中的明星团队,享受最大的光彩与待遇;如果你的公司状况不佳,中层主管的责任则是用自己的能力,让团队变成公司的中流砥柱,至少获得过得去的待遇。
  不幸的是,大多数中层主管只是享受当主管的权力,而把责任推给老板。中层主管会犯这样的错误,通常来自于一个观念:认为自己只是受命完成某一任务,其结果受制于公司的环境、产品、实力,因此无法为结果负完全责任,所以,通常只重视是否完成公司所交付的任务,而缺乏用一己之力突破公司情境限制的勇气。
  我的结论很简单,不论是老板还是中层主管,都要为工作者的肚肠负责。“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是世俗的说法,“民之所欲,常在我心”是高深的说法,但说的都是同一件事。

(作者:何飞鹏    来源:《第一财经周刊》2010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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