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 年

我14岁的时候,我们家还在密西西比河畔的汉尼堡。那年秋天,我姐姐主办了一次晚会,邀请村里所有到结婚年龄的男女青年参加。我还太小,不够参加这种社交活动的年龄。再说我也过于腼腆,跟年轻姑娘们合不到一块。总之,他们没有邀请我——至少没让我整个晚上都参加。我得以进场的全部时间只有十分钟,在一出小神话剧里扮演一只熊。演出时我得穿上一件熊皮似的毛茸茸的棕色紧身衣服。大约十点钟时,有人叫我回自己的屋去穿上那件熊皮衣服。我走了几步,忽然灵机一动,决定先练习一番。可是那个房间太小了。我穿过大街,来到拐角上一栋很大的空房子里。可我根本没想到有十来个年轻人也正去那里换装,准备演戏呢。

  我和小伙伴桑迪一起在二楼选了一间大而空旷的屋子。我们一边说话一边走了进去,这就使几个穿了一半衣服的姑娘有机会藏到一架屏风后面。她们的长裙服和其他东西都挂在门背后的钩子上,可我没看见。
  屋里摆着一架旧屏风,上面有好些窟窿。我压根儿就不知道屏风后还有女孩子,所以对那些窟窿也没在意。我要是知道有这么一回事,怎么也不会在窗外射入的一片冷酷的月光里脱衣解带的,简直羞死人了! 当时我一点儿都没想到这些,坦然地脱了个一丝不挂,然后就开始练习。我野心勃勃地想来个一鸣惊人,成为扮演熊的专家,那样他们就会常常邀请我演出了。于是我就带着为了立身扬名而忘我工作的那种热情投入了练习。我在两间屋子里满地乱爬,桑迪喝彩叫好;接着又直立行走,嘴里发出我认为像熊的咆哮声;我又是倒立、又是左蹦右跳,总而言之,凡是熊能做的动作我全表演了一遍,熊做不了的动作我也发明了不少,还有一些动作是稍有点自尊心的熊都不屑一做的。当然,我丝毫没有想到在我丢人现眼的时候除了桑迪还有别人在场。最后,我来了个倒立,就那样停在空中稍事休息。
  突然,屏风后面爆发出一阵女孩子的格格大笑。我的劲一下子全泄了,身子一软,摔了下来,撞倒了屏风,把那些年轻姑娘给压在了下面。她们吓得尖声大叫。我抓起衣服就跑,桑迪跟在后面。眨眼工夫我已经穿上了衣服,从后门溜之大吉。我让桑迪保证不吐一个字,然后找了个地方,一直躲到晚会结束。
  屋里沉寂下来,静悄悄的,大家都入睡了。这时我才敢回家,垂头丧气,对自己丢人的罪过有一种辛酸凄楚的感觉。回到屋里,看见枕头上别着一张小纸条,上面写道:“你演熊可能演不好,但你演光屁股可真是精彩至极——哎哟,别提有多精彩啦!”

(作者:[美]马克·吐温    来源:《追寻生命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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