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条我走了十来年的上下班路上,我遇到三个别具一格的傻子,他们的行为舒缓了不少生活给我的压力。
第一个傻子我称之为传统派傻子。他高个,留长发,长得有点像《十月围城》中的黎明,打扮也像,穿一件脏兮兮的灰色长衫,我真的很奇怪他那件衣服是从哪弄来的。所不同的是他手中拿的不是一把能杀人的扇子,而是一把什么调也拉不成的二胡,也就是说他根本不会拉二胡,他只是在幻想中觉得自己会拉二胡,很浪漫地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浪迹天涯的流浪艺人。他也搞了二胡托别在腰间,站在你面前拉。他也挨过别人的骂和揍,谁叫他拿噪音去吵人呢。但我心眼比较好,对于这个跟我有同类气质的傻兄弟,我有着天然的同情心,我每次都给他一枚硬币,有时候还给他几根烟。你也别说他不懂事,后来他看到我不好意思地笑笑,居然就不在我面前拉了。
第二个傻子很具有时尚气质,我称他为现代派傻子。他扎马尾,穿紧身衣,一脸的孤傲相,如果他在画室,你肯定认为他是个画家;如果他在服装设计室,你肯定认为他是个服装设计师……总之,你要是在那种时尚前沿的地方遇见他,你肯定就会认为他是与那种地方相匹配的那种人。他在最热闹的地方表现他的孤独,每天在上下班的高峰时间里,他坐在十字路口安全岛尖尖一角的草坪上,手里拿着罐啤酒,以很酷的方式喝着,落寞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与车。
第三个傻子是个读报狂,穿一件中山装,我称他为中间派傻子。他每天黄昏时拿一张报纸坐在一个小区的花坛前面读。他的声音清晰响亮,但奇怪的是没人听得清他读的是什么。他读报痴迷到一只猫蹲在他肩膀上也浑然不觉。他到底读的是什么呢?有一次我站到他身后看,发现就是神仙在那样的光线下也看不清报纸上的字,也就是说报纸只是个道具,他读的是他内心的文字。他大约50岁吧,胖胖的,面相温和,而且我相信他内心善良,否则何以连猫都敢蹲在他的肩上呢?这个傻哥哥的结局很是悲惨,“非典”的时候,他不知是被公安还是城管给清除出城市,不知给拉到一个什么地方,然后就这么没有了。每每想起他,我就有一种莫名的伤感,他是陈尸野外,还是至今在天地间游走呢?
我不相信他们天生就是傻子,因为他们不同程度地表现出了艺术气质和文化修养,不爱音乐的人是不会幻想自己是个音乐高手的,不识字的人也不会把读报当作一种生活方式,没有品位的人也不会把自己搞得那么时尚,还很时髦地喝罐装啤酒。我想他们一定都是在某些时刻被生活打垮而崩溃掉的人,有时候我很害怕自己是这条街上的第四个。英国作家史密斯说:“如果你装着喜欢图画,你终究会喜欢图画。”我想说我如果一直装着喜欢做一个正常的人,我终究会成为一个正常的人,我会正确地对待音乐、报纸与啤酒。
(作者:余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