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过去很深刻,但完全不足以阻碍将来——一唐诺总是跟我提起嘉文。“嘉文喜欢agens-b的皮包多过昂贵的Hermes,最常用的香水是Burberry的The Beat。”“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爱吃樱桃,逢樱桃上市,把吃饭的钱
那些过去很深刻,但完全不足以阻碍将来——
一
唐诺总是跟我提起嘉文。
“嘉文agens-b的皮包多过昂贵的Hermes,最常用的香水是Burberry的The Beat。”
“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爱吃,逢上市,把吃饭的钱都花在樱桃上也在所不惜。”
“醒来后总要赖床很久,洗完了澡也不愿意换衣服,非得出门时才匆忙地对着衣柜搭配。”
讲完后,还要补充一句:“跟你一样。”
最怕这句“跟你一样”。本来还觉得自己是跟别人不一样的子,这四个字一出,就被打入芸芸众生,仿佛与街边任何一个无异,都是一样任性、固执、爱耍小聪明。但我不高兴也得忍着,总不能直接跳起来说“我才不要跟那个八婆一样”吧?
嘉文是唐诺的前女友。26岁的男人,有个前女友无可厚非,但天天这样提,也不是办法。我不是小心眼的女生,头几次听唐诺提到嘉文的名字都不置可否,偶尔还会点评几句,他见我不在意,便变本加厉起来,几乎日日必提,非要把我逼到绝路上去。
我终于忍不住发火:“可不可以不要再跟我提嘉文!”
他愣了一下,半晌才委屈地说:“你说你不在意的。”
“但你也不能天天都提啊!如果我天天跟你提起前男友你会高兴吗?”
他竟然说:“如果你想讲的话,也可以啊。”
这个蠢蛋,以为全天下的男女都如同他跟嘉文一般,相恋五年,友好分手,接着继续友好。我倒是想提我的前男友Joe,但实在没什么可讲的,我到底已经不爱他了。
那么唐诺究竟还爱不爱嘉文呢?
二
我跟唐诺认识的时候他已经跟嘉文分手两个月。一大群人聚餐,他是朋友的朋友,整个人安静地坐在角落里,很少说话,穿一件很好看的波点衫。我一直都觉得男生穿波点未免太嗲,显得子气,但很奇怪,他穿着就很顺眼,大概是因为他皮肤白的缘故,搭配着旧牛仔,像个刚毕业的学生一般清爽,一点世故都没有。
我忍不住对他说:“你的衣服很好看。”
“是吗?是我前女友买给我的,我也很。”
就这样交谈起来。得知他刚走出失恋的阴霾,那远在英国进修,才是预科,还有至少三年毕业,异地恋,分手也是必然。他们自大学时代就在一起,唐诺不合得,但也没别的办法,过了一段时间就适应了。
现代人的感情似乎就是这样,分分合合,没有谁会是谁的唯一和永远。
嘉文无疑是个很有品位的女孩子,所以才能把唐诺塑造成现在的样子。穿衣风格稳妥又不乏新意,知道安迪·沃,努力工作,也不忘生活。男人若是迷人,多半都留有别的女人的痕迹,不是来自母亲,就是来自前女友。交往之初我还觉得幸运,对待唐诺不用像对待Joe那样费力,什么都要唠叨很久才能记住,烦死人。
时间久了才发现问题,嘉文在唐诺留下的痕迹太过根深蒂固,清理起来又是一项大工程。改造男人是女人的天性,唐诺现在这样当然很好,可是对着他,我又觉得就像是三个人在谈恋爱,怎么都很尴尬。
于是就这样动起手来。
三
最先是唐诺的穿衣风格,波点和格子减少一点,换上条纹和单色的衬衣;球鞋也要少穿,用好质量的休闲皮鞋代替。安迪·沃?这个我也,姑且就保留好了。
一开始唐诺很不习惯,问:“为什么不可以穿球鞋?”
“你都26岁了,好歹成熟一点嘛。”我说。解释合情合理,他搔搔头,不再发问。
这样的状况越来越多。他渐渐习惯我指导他的生活,也没有困惑,毫无保留地接受了下来。于是半年后,唐诺就成为我所的样子,更阳刚了一些,也更深沉了一些。我们一起出去,常常都有女生赞唐诺穿衣服很好看,或者有情趣、懂浪漫。那句著名的话怎么说的来着?女人最大的成就往往是把一个男人打造成艺术品,真是一点都没错。我比较得意,尽管唐诺还是喜欢说“跟你一样”,但我觉得已经成功地在他打上了我的记号。
只是没想到,就在我沾沾自喜的时候,有一天唐诺忽然说:“嘉文要回来了,她有些事情要处理,想到时候顺便跟我吃个饭。”又说,“你不介意的吧?”
介意?当然!
但我还是面带微笑做理解状,大手一挥道:“没关系,你玩你的就好。”——怎么可以给他知道我就是这么一个小家子气的女生!
四
唐诺有没有跟嘉文吃饭,我是不得而知了,因为在嘉文回来之前,我就与唐诺分了手。
不管之前我对唐诺的改造多么成功,我对此多么得意,嘉文回来的消息就像一句咒语,立刻把我打回原形。我开始怀疑唐诺,检查他的通话记录,寻找另一个女人的蛛丝马迹。唐诺发现了,嘲笑我:“你担心我跟嘉文旧情复燃?真搞笑,怎么可能呢?”
“那你是爱我还是爱她?”我气急败坏地问。
“我拒绝回答这个问题。”他说,“你跟她怎么比?我跟她在一起五年,跟你在一起五个月,根本不是一个概念。”我的唐诺就像突然开窍了一般,说出这样的话。
我跟唐诺吵架了,然后和好,再吵、再和好……渐渐都疲倦了。在嘉文回来的头一天,我摔碎了房间里所有能摔的东西。他终于说:“我们还是静一下吧,再这样吵下去我会疯的。”
我举双手同意,他不疯我也得疯。
于是我搬回了自己的住所,整整三个月没有见到唐诺。
转眼到圣诞节,忽然接到Joe的电话,他来我所在的城市出差,问我要不要一起喝一杯。我犹豫三秒,终于还是同意了。
五
阔别两年的Joe表面看起来没什么变化,聊起天来才发现早已不是当初的那个人。当初的Joe,不肯好好工作、花钱大手大脚、脾气暴躁、行事鲁莽,如同所有刚从大学里走出来的男生一样,浑身带着孩子气。而如今他温和有礼,比如抽烟前会先问我介不介意。他升了职,工作很忙,但又乐在其中,像是突然长大了一般,有了很具体的规划和志向。
我凝视他,忽然发现这个人才是我最好的作品。我们聊了很多,甚至聊起他现在的女朋友。Joe也偶尔在她面前提起我,但她却一直说她应该感谢我,让她捡到一个大便宜。他们就快结婚了。
下午三点,我适时离开,像大多数见面的旧情人那样,带着一点点遗憾、一点点眷恋和很多祝福离去。出租车向前开,我回头,看见Joe的背影,忽然觉得就像看着我的个人史,上面记录着我那么多年的成长和变迁。至今我都在听他喜欢的乐队、看他喜欢的球队的比赛。
爱情让一个人成为另一个人的历史书,记载着前任们看似漫不经心但实际上已经侵入骨髓的印记。没有他们,谁也不会是今日的谁。然而不论是谁,过去终究是过去。我是Joe的过去,嘉文是唐诺的过去,这些过去十分深刻,但完全不足以阻碍将来。
又想起唐诺,忽然明白,其实我爱改造他胜过爱他,我只是在跟素未谋面的嘉文较劲,出于爱的独占和尊严。我不懂得在这件事情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在较劲里弄丢了爱情。这听起来真是荒唐。我不想荒唐继续,所以我想我应该打一个电话给唐诺。
接电话的是个女孩,一口吴侬软语,却很不客气地让我别再给唐诺打电话了。我还隐约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欣怡,牛奶可以喝了。”养成一个习惯只需要两周时间,我用五个月的时间培养的唐诺就这样被摧毁。那个女孩显然不是嘉文,但无论那个女孩是谁,都表示唐诺不再跟我有关系了。他被新的人占据、清理、加入自己的风格和爱好,再次获得重生。
我挂了电话,在这个风轻云淡的下午三点半,忽然发疯地想要吃一些樱桃。但是我既没有樱桃,也没有爱情。(字数:3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