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景闲草

十几岁时喜欢一个人。面容素净如雪地般的高个儿少年,看起来清清朗朗,像是操场跑道边一棵沉默的翠绿杨树。在那一年,从秋天到第二年的春天,他天天走路回家,我就远远跟在他后面亦步亦趋,以至于他的每

十几岁时喜欢一个人。面容素净如雪地般的高个儿,看起来清清朗朗,像是操场跑道边一棵沉默的翠绿杨树。

在那一年,从秋天到第二年的春天,他天天走路回家,我就远远跟在他后面亦步亦趋,以至于他的每一步姿态,我都谙熟于心。

他是那样姿态端然的。我知道他与所有人都不同。左右手均可以写的字。

姑妈从英国回来的时候,送给我一支从莎翁展览馆附近的纪念品店里买回的笔。金色的,浅棕色的羽毛笔杆有近一尺长。握笔书写起来竟有飞翔的诗意。我拆开朴素简洁的包装,欣喜的瞬间,第一个想起的人便是他。

那日下午我骑车穿越大半个城市,去书店里买来一本薄薄的英文字帖,开始练习写的圆体字。因为我曾经在老师给全班放电影、镜头里闪过一篇的圆体字书信的时候,偶然听到他惊叹,太漂亮了。

在那年春天结束的时候,我开始夜夜在台灯下透着灰白的薄纸,蘸墨临帖。连笔的,都被磨得光滑圆润,使用起来顺手舒心。那一沓用来重复临摹拉丁字母的纸,摞起来已经厚厚一沓。

那封信,我几乎写了两年。夜夜面对着信纸,强迫症一样练习如何把每一个字母都写得像一首诗。想象着如何以电影场景一样的方式交给他,然后获得他掌心的温度,以及像花荫下的苔藓一般青郁的恋情。

在快要毕业的时候,终于决定去找他。

是在他生日的时候。我带着写了两年的信,最后一次跟着他回家。那条路我已经再熟悉不过了。夕阳之下我在他后面走着,一直凝视他的背影。两年多的,那些因为他而天真卑微的时刻,声势浩大地清晰浮现,在内心深处摇摇欲坠,心跳变得粗犷激烈。

追上他的那一刻,我几乎深吸一口气。喊了他的名字,把信交给他。他略带诧异地点点头,拿过了信,然后转身继续向前走。

我亦转身,却竟然双手捂面,禁不住哭出来。

那个时刻我怀疑,这难道就是我用七百多个日夜,换来的一个潦草结果吗?他又怎么能够知道,白纸上那些花纹一般繁复漂亮的英文,是我整整两年夜夜在灯下心酸莫名的想念中一笔笔练习出来的告白。

毕业前后,他都曾经主动联系过我。

在他的家里,我看到与我想象中一模一样的情景。整齐得一丝不苟的房间,藏蓝色的窗帘与床单。白色桌面、地面,干净得几乎有些偏执感。书架上摆满了书,其中大部分是日本名著。尤其喜欢川端康成,以及古代日本作家,比如清少纳言、吉田兼好、松尾芭蕉。

他取下一本《枕草子》,说,这是清少纳言的随笔,我很喜欢,送给你。

回到家之后,打开那本书,看到里面夹着的一封信。字迹相当漂亮,一如我早就熟知的那样。鼓起勇气即刻翻到信纸的最后一页,果然,在结尾处写着“非常抱歉”。

那一刻我的头脑中有着瞬间空白。如同那些烂俗的武侠片里,最锋利的刀总是会在留下伤口的一小段之后才会让人倒下,而又要过很久,才看到鲜血流淌。

那个夏天就这样淡出了生命,仅仅消失为记忆的一部分段落。

多年之后的同学会上又见到他。大家还会一起喝啤酒、唱歌,最后分开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互相拥抱。

轮到他的时候,这个曾经占据了我全部心情的少年紧紧地拥抱我。他清晰而灼热的心跳敲打着我耳朵的鼓膜,令我忽然间感到怆然的眼泪夺眶而出。头脑中闪现的是那两年寂寞卑微的少年岁月。我此刻埋在一个曾经等待过的怀抱里,却因再次怀抱了曾经的等待,而终于明白成长的意义。青春的奢侈,便在于能够有足够清澈的心情,用七百多个夜晚去写一封言不由衷的信,给一个并不属于将来的人。

此后的人生,也许不再会用两年的时间,练习为一个人写一封信。

不再会跟在他后面,目送他回家,看着他的背影,充满感伤入骨的欣悦。

不再会暗自祈祷着用最优美的方式相遇,却实际上在仓促转身的一刻痛彻心扉地哭泣。

(余长生摘自《被窝是青春的坟墓》,长江文艺出版社)(字数:1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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