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一身红衣的女孩——红色百褶裙和滚黑边的红色紧身上衣——正略显匆忙地走着。她一边走一边听音乐,还在想着将要见到她生命中的爱人。她边走边听边想,同时又感到喜悦、害怕和希望。她是女人,能够同时做这一切。这个红衣女孩是个美女,既有古典美的气韵,又不乏现代感。她留着偏分短发,斜刘海,戴着复古风格的太阳镜,眼镜框也是红色的。她的皮肤是棕色的,她以此为傲。她没有年轻到天真的程度,也没有成熟到不相信爱情。她的爱情正在不远处等着她。她一边走一边通过耳机听着手机里的音乐,现在播放的是霹雳弗兰德斯乐队的《神迷路了》。正播放着这首歌时,手机地图提示:前方50米右转。这个红衣女孩边走路边听歌边想着她的爱情,心中还填满了各种情绪,尽管这样,她还是右转了。因为她是女人,能够同时做这一切。
在这个斜刘海短发女孩向右转的45分钟之前,一个戴着粗框眼镜,穿着磨损的牛仔裤,身材高大有型的男孩通过WhatsApp发送了一个音乐厅的位置。他是男人,认识路。他穿着自己最喜欢的那件T恤——一件胸前印着“霹雳弗兰德斯”字样的黑色T恤。最终,他出发去见那个唯一令他感兴趣的女孩,她是那种能够明白这件黑色“霹雳弗兰德斯”T恤是他的最爱的女孩。虽然他出门有点晚,不过他住得近,确信自己能按时赶到。于是,他一边快步走,一边听音乐,一边思索着。他想到自己讨厌等候,但愿两人能同时到达,能在门口而不是里面相遇,因为对他这样的人来说,等候就是令人不愉快的无所事事。他边走路边听歌边思索,任思绪天马行空。这个戴着粗框眼镜的高个子男孩是个聪明的小伙子,又富有创造力,属于那种总得干点什么的人。他一边走路,一边注意着街道的名字。尽管差一点走过了,他还是在刚好的时刻拐了弯。因为他是男人,认识路。
穿红衣的女孩和穿磨损的牛仔裤的男孩迎面碰上了。他们摘下眼镜,在面颊上互吻了一下,几乎没有打量对方,就开始并肩而行。她曾想象过101次和他的交谈。他曾想象过101次和她的交谈。但是现在两人并肩走着,对方就在眼前,却都不知道该说点什么。面对镜子时就简单得多。当这发生时,当彼此非常喜欢却不太认识的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相遇时,却是一片沉默。她满面绯红,说“真是好巧”。他佯装镇定,回答说是之前计算好的。她可能曾因为他的任何一个玩笑笑过,因为他是她生命中的爱人,这一点令她一直保持着微笑,差不多是傻笑吧,她这样认为。她的笑容让他一下子失语了,因为他看到她是那么漂亮,漂亮得令他窒息。他们走着,不再听音乐也不再思考,因为彼此就在面前。现在他们不再通过音乐,也不必思考,就能强烈地感觉到对方的存在了,无论是iPhone还是iPod,都不需要了。手机地图已经不再跟她说应该往哪里走,因为没必要了,她跟着他。他们走着,沉默地微笑着。两个人都微笑着却并未意识到。她跟着他,或者更确切地说,她让他的脚步领着走。但是他已经忘了他们要去哪里,甚至忘了他们是否要去某个地方;他忘了这件事,因为他和她走在一起,其他的都不需要了。
从那次约会开始,男孩和女孩的关系亲密起来。他在Twitter上展露他的才智。她在Instagram上分享她的见闻。Facebook则记录了他们的生活。白天他们在WhatsApp上说甜言蜜语,商量约会,说一些面对面时不敢说的话。晚上各自回到家后,他们又通过Skype煲电话粥。“你真是太完美了。”他对她说。她则回以一个脸红的表情,“你别太夸张了。”她说。他有一种尖锐、辛辣的幽默。她的幽默则是讽刺式的,有时甚至是傲慢无礼的。他们经常相互取笑,“你闭嘴吧,连上卫生间都要Google告诉你得走几步。”“得了吧,你呢?如果让你离开那140个字,你就连话都不会说了。”
于是,有一天她想到一个主意。自从三个月前他们第一次约会,就是他们在拐弯时相遇的那一刻开始,她就想给他一个惊喜。她是女人,喜欢制造惊喜。她想送给他一个有创意的、令人无法抗拒的、新鲜有趣的礼物。一个像他们一样,符合他们风格的礼物。到了那一天,她送给他一个用黑纸包着的盒子。那个聪明、有创造力的男孩感到很意外。但他是男人,掩饰住了。盒子里是一台最新款的导航仪。什么?她知道他不会喜欢,她只是想看看他那张脸,对他的气愤取乐一番。这个高大有型的男孩,不但聪明,还很真诚,他成功掩饰住了意外却未能掩饰住气愤。“一个导航仪?你在开玩笑,是吗?”他憎恶GPS,因为他是男人,认识路,他的方向感就是他的地图,不需要别的。但是礼物其实并不是导航仪,而是两张在巴塞罗那举行的“霹雳弗兰德斯”音乐会的入场券,导航仪里保存的是音乐厅的地址。因为她是女人,把一切都想到了。
他去接她。从马德里到巴塞罗那至少要六个小时。戴粗框眼镜的男孩习惯于在“汽车叭叭”软件上面发布自己的出行计划,看看能不能拼车,这样会便宜一点,但这一次是私密旅行。他去接她,而她在说定的时间已经准备好了。戴红框太阳镜的女孩带了一个装着音乐的优盘准备在路上听,那些都是她最为骄傲的收藏;他打算播放一直放在车上的光盘。她是女人,想得更远。她带了一台Kindle,准备看一会儿书;而他则带着平板电脑,可以看动漫。上路了,他打开那台导航仪。但他是男人,这玩意儿让他头疼;他是为了她才这样做的,她笑了。导航仪开始说:“你要去巴塞罗那奥恩音乐厅,在西尔瓦娜大街13号。你想选择以下哪条路线,最快的,生态环境最好的,最便宜的?”
两人互相看了看,微笑起来,异口同声地回答:“最长的。”她吻了他,因为爱是最好的迷路方式;他把导航仪扔出车窗,因为迷路是最好的爱的方式。就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孩,像古典美人一样的漂亮女孩,和一个高大有型、聪明而有创造力的男孩,永远地迷路了。
(李金锋摘自《译林》2015年第4期,李 晨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