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以为,我和妻子的婚姻是命定的事。
争吵是命定的事,妥协、相安也都是命定的事。
我和妻子在1984年结婚。结婚时我26岁。因为从小渴望逃离土地,以至于在城里成家立业,成为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梦想,一如《红与黑》中于连的渴望和奋斗。对于“吃商品粮”和“市民户口”的理解,就如行乞者想象天堂的模样。这就是我人生的开端,是我写作之初想要达到的目的。在自己发表了一些作品,成了一名军官,以为有了找个城里对象的本钱时,却在短短的两年里,被五六个城里姑娘嗤之以鼻后断然拒绝,甚至连“婉拒”那样的安慰都没有得到。于是,一种自作的绝望,化为于连式沉默的苦痛,日日都在我的青春里蒸煮和煎熬。我没有对城市和城里人产生仇恨与愤懑,反而更加向往和努力地追求。也就在这个时候,1983年的岁末,我的妻子以对象的名义,被朋友介绍到了我的眼前。她不仅是个城里人(开封人),而且比我以前相亲见过的所有姑娘,都更为漂亮和娴静,也更为犹豫、默认我们间往来的可能。我们都在犹豫和默认之中。在她,我不知她犹豫什么和默认我的什么;而在我,犹豫是因为她的父母明确地提出一个条件:他们家有三个儿子,只有这一个女儿,待我从部队转业之后,一定要留在开封,而不能把他们的女儿带回到洛阳或我山区的老家。
然而,我虽然自幼想要逃往城市,但真正渴望扎根的地方,却是十几岁就已选定的豫西洛阳——那个离我老家60公里的古都老城,而不是“背井离乡”的遥远的豫东开封。就这么犹豫着,默认着,彼此迟疑在人生的路上,如一股有来向、无去向的风,盘旋在人生鬼打墙的路口。
也就在这个时候,1984年的一天,我哥哥突然给我所在的河南商丘的军营打了一个长途电话,说几天前父亲再次病重,把哥哥叫到他的床前,对哥哥说,他预感着多年不愈的哮喘,会让他难以熬过这年冬天的冷寒。说他一生辛劳努力,四个子女中有三个都已成家,只有老小连科,还未结婚。他说,倘是能看着连科结婚,就是冬天果真离去,心里也会踏实许多。
哥哥在电话的那头,我在电话的这头,相距几百公里。他说完后,我们彼此在电话中沉默不语,而我能听到哥哥在那头伤悲而无奈的喘息。大约,哥哥在豫西嵩县邮电局的某间电话房里,也是可以听到他的弟弟在遥远豫东的营房中沉默的无奈。于是,待沉默久了,到沉默将要炸开的时候,哥哥缓解着说了一句:“看看吧,去和人家商量一下,有可能了就结婚——为了父亲,而且你的年龄,也那么大了。”
然后,哥哥放下了电话。我在这头,河南商丘部队的一间办公室里,听到哥哥放下电话的声音,如同看到一个农人无力地把他用了一天的锄头,放在了收工回家后无人的田野。当我放下电话从那间机关办公室里走出来时,感到有一种宿命的压力。一种来自命运的力量,正朝我围过来,我觉得自己如果不迎上去,定会铸成终生的大错。去食堂集合吃饭的哨音正连续地在我的头顶吹响,而我,没有去吃饭。
我没有去宿舍取什么和准备什么,只是抬头看了看浩瀚的天空,看看被红砖围墙隔着的豫东平原,取出口袋里牛皮纸叠的一个钱包,点数了一下里边的钱,就朝火车站的方向去了——我要结婚。
我要去开封古都,对我那在默认和犹豫间的对象说:“请你和我结婚。我年内必须结婚!”这是命运的安排,是我父亲的生命给我命定的事情。甚至我想说:“现在结婚,我们就是人世间的一对夫妻;如果你不应不结,我们就将各奔东西,我们的过往就只是路人在途中的一次相遇。”
那时,我没有想到啥叫自私,没有想到我的决断是否对她造成一种威胁,我只是怀着命运的使命,果决地朝那个老旧的商丘火车站急急地奔去。从军营里出来,赶上了公共汽车;从公共汽车上下来,赶上了一点多的火车。
从商丘到开封,那时火车的行驶时间,是将近四个小时。是绿皮火车,车座是被人坐得油光结实的木条凳。我买的是站票,就在那火车上站了几个小时。记不得火车驶过河南东部旷野沙地时我想了什么,也记不得经过著名的兰考县馒头般的沙丘地带时,我对饥饿、贫穷、逃离与奋斗的感受。虽然那时我已读过许多的名著,对《红与黑》中于连印象的深刻,如同在农村老家割麦时,镰刀留在我身心上的疤痕,但还是觉得,于连的命运,远远地好于自己。而自己,也永远不会成为那个曾经成功过的于连。因为,那个遥不可及的巴黎,简直是我永生无法抵达的圣地;那里的繁华与贵族的生活,也是我们无法想象和触摸的高高挂在天空中的金丝绒窗帘。而我,以及和我一样通过各种途径,从农村奔往城市的一代一代的人,只是想要逃离土地,想要有个城市户口和一间城里的房屋,在内心的深处,并不渴望那种巴黎式的生活。所以,并没有想到自己的血液中,原来是有着于连的脉动,有着于连对人生与命运的谙解……我就那么到了开封,到了在落日中在熙攘间的大相国寺边安静的胡同口,依时依点地等着对象下班,等着她骑车回来时我去摊牌和请求。
那条胡同我至今记忆犹新。它如同我命运中总在跳动的一根神经,狭窄、曲长,地上是不知何年何月铺就、现在已碎裂的砖块。胡同两侧老平房的院墙屋壁,全都砖粉剥落,涂着的白灰,显出岁月的灰黑。斜立在墙边的几根水泥电线杆上,东来西去的电线,把胡同的上空切割为一块一块的蓝色,很像春天飘浮在头顶上的田野。我就在那儿等她,如期地等到了她的到来。她骑着一辆半旧的自行车,从车水马龙的鼓楼大街,拐进了这条宁静沉闷的胡同。
看见我时,她在车上怔了一下,刹车下来。她问了两句很平常的话:
“你又出差?”
“收到我给你写的信没?”
我没有回答她的问话。我按早已想好的计划,就在那胡同的口上,离她两步远近,说了我父亲的病情,然后说了我想结婚,说了为了父亲我必须结婚的想法和安排。
那时她就站在我的对面,我们中间隔着她那辆可行可止的自行车,我看不出她脸上有什么惊讶、不安、愉快或者不愉快。她在开封的电瓶车厂上班,是那厂里的车工。她身上制服式样的工装,是那种灰蓝的颜色,可以与黄昏和蓝天融在一起而不分彼此。就那么站了一会儿,就那么闷着想了一会儿,她对我自然而得体地说道:“我得回去跟我爸妈商量商量。”
她推着自行车离开我时,脚步很慢,一直那么推着,再也没有骑上。我在后边盯着她高挑的背影,待她走出十几步时,又追着大声唤道:“我就在这儿等你回话啊!”我不知道那大声的呼唤,是不是一种逼婚,但我知道,我的唤声给她传递了非此即彼、不合便分的清晰的信息。她听到了我的话,扭头看了看我,没有点头,也没有说啥,就又那么慢慢走了,像走在一段钢丝绳上,那样缓慢,那样谨慎,她在平衡思量着她的一生。
那天的中饭和晚饭,我是合在一起在那个叫吹鼓台街的胡同口吃的,是一碗我爱吃的烩面。从买票、排队,到端上一海碗烩面坐在靠近路边的窗口,大约用了三十分钟。而就在这三十分钟之后,她从她家走了出来,在那小馆门前找到了我,默站一会儿,才涨红着脸说,她爸妈同意我们结婚,并说如果我父亲真的不在了,就把我母亲接到城里来一块住,也好对老人有个照顾。说完,她并不等我说句啥,看看左右,就又慢慢地转身走了——好像我在这胡同口“逼婚”的等待,会惹出什么事端一样;又好像,她是偷着出来告诉我这个可以结婚的消息,那些话只是为了安慰我而说的假话一样。总之,在那小馆的路边,她慢慢地说了,又急急地走了。可在她走了之后,我再次望着那条胡同,再次望着她的背影时,真不知如何表达我对她的感激和对命运的感谢。
她走后,我的泪水哗哗地流了下来。
就在那年,1984年的10月,我们结婚了。
就在那年的冬天,我父亲在我们结婚后不久,到底如他预感的一样,离开了我们。(夕 林摘自《中国新闻周刊》2016年第5期,本刊有删节,刘志刚图)